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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民政系统 2017年“安全管理月”信息 ——南昌市托养机构检查整改工作情况
来源:  发布日期: 2017-06-14  访问量: 

 

 

根据民政部专题视频会议和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对救助管理机构站外托养及托养机构服务状况进行检查整改的紧急通知》(赣民办字〔2017〕34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边查边改,进一步规范救助管理机构站外托养工作,督促托养机构加强安全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我局一直高度重视救助管理机构站外托养工作,前期,我局就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安置工作专门召开了两次协调会,特别是15日的会上已经明确要求各县(区)在二月底前将本县(区)的滞留人员接回安置,其中,红谷滩新区和湾里区按时间节点要求接回了18名滞留人员。同时,省民政厅副厅长龚建辉、市政府副市长华清多次到市救助管理站和其站外托养机构进行实地调研,局领导也多次带队实地督查站外托养机构,对其承接资质、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等进行检查。327日,民政部召开有关视频会,我局紧接着召开了全市的动员部署会,局领导在会上强调,各县(区)要深刻领会国家和省、市对于做好救助管理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将检查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妥善安置滞留流浪乞讨人员。会后,我局再次对全市所有站外托养机构进行了一次系统排查,通过明查暗访、听取各方评价等多种方式,对托养机构进行实地检查。

二、压实责任,妥善安置

为确保《紧急通知》和视频会议要求落到实处,我局着重做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大寻亲力度。指导各地录入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完善离站操作,并将所有滞留人员推送至全国寻亲平台,目前已完成全部录入和推送工作,争取让滞留人员早日回归家庭。整改期间,共完善离站操作112条,推送寻亲信息86条。同时,为做好身份查询工作,共报请公安机关采集DNA数据220人,目前公安机关已完成采集143人。

二是加大落户安置力度。《紧急通知》印发前,我市共有248名滞留人员,其中171名滞留人员由市救助管理站委托民办机构集中托养,任务非常重。我局统筹规划和充分利用现有社会福利政策和福利机构资源,畅通滞留人员安置渠道,18名滞留未成年人由民办托养机构转入社会福利院安置,8名滞留精神病人由托养机构转入公办市精神病院安置。同时,我市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和省公安厅、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私自收留抚养及救助管理机构长期滞留的无户口人员落户工作的通知》,推动滞留人员的落户工作,消化滞留人员存量,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全市共完成滞留人员落户46人。另外,各城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接回安置99人,其中16人转入了公办机构安置,33人转入了公建民营机构安置,分流安置取得初步成效。

三是加强督导。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安置供养工作,428日,市民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安置供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提高思想认识,层层压实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整改落实到位;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规范管理。

三、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一是建立巡查制度。指导各县(区)建立受托机构定期检查制度,定期巡查,派驻专人定点监察,完善巡查工作台账。同时,加强监督检查,规范业务管理,严格资金使用,切实防范救助管理机构廉政风险。对发生违法违纪事件的单位及其负责人要启动追责机制,严肃追究责任。

二是强化站内照料服务。对于在站不超过3 个月的流浪乞讨人员,只要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分区的床位充裕,就要在站内开展照料服务,形成“站内照料是常态,站外托养是例外”的工作格局。市救助管理站目前正在筹备老收容院提升改造工程,解决站内照料基础设施不足的问题。

三是规范站外托养。对于确实因设施设备不足,无法为接回人员提供站内照料服务的,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流程,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政府购买服务办法,做好招投标工作,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托养机构资质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