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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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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的总体部署,着力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先行先试,以科学实施“十二五”规划为抓手,以全面实施民生工程为重点,以落实各项惠民政策为保障,以推进民政公共服务项目建设为支撑,不断完善具有南昌特点的民政事业体系,努力形成与全市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总体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推进我市民政事业发展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

  围绕我市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2011年重点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升减灾救灾应急工作能力,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一)全面推进综合减灾工作。进一步完善减灾工作机制,指导督促各县区理顺减灾工作机制,强化减灾对救灾的支持,开展灾害现场评估试点工作。积极组织社区灾害隐患普查、防灾减灾综合演练、防灾减灾知识技能培训、减灾志愿者服务,提高社区防灾减灾能力。健全防灾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广泛开展群众性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的能力,组织好“国家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活动。

  (二)做好灾害应急管理、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完善救灾工作分级管理、经费分级投入制度,健全灾害应急响应启动、信息报送、款物调拨、新闻宣传、后勤保障等工作机制,全力抓好应急救灾工作,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全面建立受灾困难群众过渡性安置制度,完善灾民后续救助和灾后倒房重建补助政策,保障灾民基本生活。加强救灾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公开、安全、规范运行。探索建立救灾保险制度,推动政府救助、社会捐赠、灾害保险的有机结合。

  (三)加强减灾救灾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谋划重大自然灾害应急监测与评估应用示范工程、灾害预警监测与评估信息服务示范工程、城乡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工程、救灾减灾技术装备标准化工程等,重点加快推进减灾救灾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全面完成2011年度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新建(重建)、维修工作任务。

  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发挥社会救助体系整体效能

   (一)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全市城市低保标准城区由300元提高到35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由205元提高到225元;四县及桑海开发区低保标准由260元提高到31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由180元提高到20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120元提高到17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由80元提高到95元。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其中集中供养标准城区由每年3660元提高到4140元,县由每年3180元提高到366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年1620元提高到1860元。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弱残职工月人均救济水平提高20元,城市达到245元,农村达到206元。

  (二)进一步加强低保规范化管理。深入开展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继续加大规范管理力度,完善和落实低保听证评议制度、干部及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登记制度、抽查督促制度和举报处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完善传统家庭收入核算办法,加快建立南昌市低收入认定中心建设步伐,在县(区)开展县级低收入认定中心建设试点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工作。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适当扩大救助范围,加大救助力度,缓解困难群众因重病带来的生活压力。城乡医疗救助、基本医疗保险和定点医疗机构三方网上同步结算平台建设向开发(新)区推进,至少开通2个开发(新)区。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加大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救助工作力度。

  (四)开展农村敬老院规范管理年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为提升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提供资金保障。督促指导县区完成敬老院工作人员招聘工作,为提升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打造专业化队伍。健全完善敬老院各项管理制度,全面开展敬老院星级评定工作。

  (五)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重点关注支出型贫困家庭,切实发挥临时救助作为社会救助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

  三、健全福利政策保障机制,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

  (一)完善养老服务保障机制。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加快建设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覆盖城乡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建立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和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积极推进市本级、各县区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和“三院”建设项目建设。坚持把居家养老作为推进社会养老服务的基础,有计划地建设一批具有一定规模,服务功能齐全的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出台落实优惠政策,降低社会参与门槛,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养老服务领域。

  (二)提高儿童福利服务水平。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提高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探索建立以发放津贴为核心内容的孤儿福利制度。完善孤儿养育模式,努力拓展孤儿安置渠道,积极促进孤儿回归家庭。完善“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长效保障机制和“重生行动”工作机制。

  (三)推动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彩票管理条例》,坚持“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的方针,夯实基础,规范管理,创新宣传模式,弘扬福彩公益理念,快速推进专营站(点)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确保销量持增长。

  四、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提升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水平

  (一)双拥工作。扎实做好迎接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考评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优势项目得到巩固和发展,重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突破,进一步巩固新型军政军民关系,营造“军地同创、军民参与、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双拥工作良好环境。

  (二)优抚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各项优抚政策,进一步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二是完善优抚对象数据库建设,实行抚恤补助工作信息化、规范化管理。三是继续做好“十四”类人员认定工作,全面推进各县(区)开通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四是认真做好全市范围内各类优抚对象核查清理工作。

  (三)安置工作。一是出台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方案,有效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确保重点对象的妥善安置,进一步提高自谋职业人数比例,及时发放各项补助经费。二是认真做好军休干部房改信息、数据软件录入统计工作,及时兑现军休干部房改经费补贴。三是全面完成年度军休干部移交安置工作任务。四是积极组织开展有利于军休干部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五、深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城乡社区协调发展

  (一)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建设。一是健全社区服务体系,逐步在区、街道(乡镇)建设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建制村)建设社区服务站,进一步丰富服务内容,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二是以开展街道社区“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协助做好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丰富创建内容,深化创建内涵,提升创建品位。三是继续做好全市“家改居”工作。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27号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社区居委会建设,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社区干部待遇。

  (二)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一是结合新农村建设、“五个之家”建设和便民惠民服务站建设,整合农村社区资源,搭建农村社区平台,改善社区服务设施,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打造精品农村社区。二是进一步拓宽农村社区建设覆盖面,丰富农村社区建设内容,做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三是继续推进城乡社区对接互动活动,促进城乡社区协调发展,提升城乡社区建设整体水平。

  (三)继续深化村(居)民自治。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和宣传普及新修订的《村委会组织法》及江西省《选举办法》,做好第八届村(居)委会选举工作,健全和完善民主自治各项规章制度。二是结合“三类村”整改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广活动,全面完成村务公开“难点村”治理目标任务,巩固提高治理成果,深化和规范全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三是认真做好农村离任“两老”人员生活补助发放工作。

  六、强化社会专项事务管理,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

  (一)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一是指导社会组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促进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二是在年检、财务监管和社会团体换届选举等方面,严格进行执法监察。加强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适时启动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三是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与社区建设工作的联系,促进工作协调发展。四是出台规范性文件,建立长效机制,打造社区社会组织活动平台。

  (二)殡葬管理工作。一是落实全国殡葬改革推进会议精神,全面启动全民遗体免费火化工作。二是结合民政职能,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做好丧葬陋俗整治工作,抓好长效管理。三是进一步指导各殡葬服务单位开展规范化建设,实现殡葬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四是做好瀛上墓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救助管理工作。一是做好《南昌市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立法工作。二是切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健全救助管理服务网络。三是投入使用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进一步提升市救助管理站内部管理水平。四是配合做好“数字城管”,及时反馈信息,协助相关部门共同做好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婚姻和收养登记工作。一是继续推动县、乡婚姻登记机构规范化建设,开展婚姻登记机构等级评定,提升婚姻登记工作服务水平。二是以《收养登记工作规范》为基础,梳理、规范收养登记工作程序。

  (五)行政区划和边界管理工作。一是积极稳妥做好撤乡设镇、撤镇设街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区划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的作用。二是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认真审核行政区划变更事项,按规范程序报批,进一步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格局。三是认真完成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继续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维护边界地区的和谐稳定。四是切实抓好乡镇勘界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七、加快推进社工人才队伍建设,优化社会工作管理体制

  积极推进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通过组织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实践,进一步探索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人才培养模式,岗位设置方式、激励保障机制、专业服务途径,加强社会工作政策理论研究,开展社会工作知识普及培训工作,做好宣传引导,确保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顺利进行。

  八、加强民政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发挥公共服务设施功能

  认真实施全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全力推进以城乡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城乡社区服务建设体系、综合防灾减灾体系以及民政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为主要内容的民政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加快市慈爱老年公寓、市精神病院异地重建、市军休一所搬迁重建、市按摩医院医疗康复综合楼及红谷滩分院、市儿童福利大楼、市救灾减灾指挥中心、市救灾物资中心储备仓库、市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南昌西客站军供分站等一批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不断提升民政事业发展整体水平。

  九、加强民政服务能力建设,树立新时期民政干部新形象

  充实基层特别是乡镇、街道民政工作力量,将学习培训工作进一步向基层延伸,不断提高基层民政干部政策水平和依法行政、服务群众、应急处置能力。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民政工作制度体系,对各项具体工作逐一建章立制,规范操作流程,保证民政工作各项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在突出抓好上述业务工作的同时,积极争取各项事业经费投入,严格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本着为民解难、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精神,认真抓好信访工作。稳步推进水库移民工作。此外,慈善救助、信息宣传、综合治理、机要保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应与时俱进,切实做到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全面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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