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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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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是做大做强做优大南昌都市圈的起始之年,也是机构改革后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一年。2019年是南昌民政改革创新年,全市民政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市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大抓民生”决策部署和省民政厅“五个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全面履行新时代民政工作最底线的民生保障、最基本的社会服务、最基础的社会治理和专项行政管理职责,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力争南昌民政各项工作“领跑全省、领先全国”,奋力在大南昌都市圈建设征程中续写民政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篇章,为共绘新时代江西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新画卷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深刻把握其理论体系、核心要义、思想精髓。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工作。坚持学以致用,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深刻挖掘“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的丰富内涵,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有关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进新时代南昌民政事业改革创新。

3.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从今年6月开始,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在全局自上而下分两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贯彻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全过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担当作为。结合庆祝建党98周年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广泛组织开展“我和我的祖国”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担负的职责任务,扎实有效开展“民政为民、民政爱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二、大干快上民政重大重点项目

4.加快推进民政重大重点项目建设。围绕“大干项目年”,牢固树立“项目为大、项目为要、项目为王”的理念。着眼长远,通盘考虑,统筹规划,进一步完善民政重大重点项目库,分批次有序推进民政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重点抓好8个市重大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一是依托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着力打造“1+5+X”社区邻里中心,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地方支持政策清单尽快出台土地、规划和报批建设政策包,以市老年养护院项目为试点探索养老服务业发展新模式,助推我市民生服务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二是夯实我市民政兜底基础设施,确保市老年福利院和市流浪乞讨人员应急庇护、临时安置中心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上半年建成,年内投入使用;三是统筹推进民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市儿童福利院新址建设、南昌SOS儿童村提升改造三期工程、市社会福利院服务对象生活区提升改造、市本级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等项目的前期准备和建设工作。

三、扎实筑牢最底线的生活保障

5.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和城镇脱贫解困工作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差水平,提高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夯实兜底保障能力。全面开展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护理服务。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意见》的要求,持续加大农村低保资金投入,巩固农村低保兜底保障扶贫成果。将符合条件的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逐步为农村低保、低收入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低偿或无偿的集中托养服务。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的部署要求,完善城镇脱贫解困工作机制,推动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优化低保审核审批程序,出台低保对象认定操作规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全面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加强社会救助规范管理,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扶贫领域、农村低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整治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积极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实践创新,提升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强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引导慈善组织、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和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

6.统筹推进儿童福利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实施孤儿区域性集中养育工作,继续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标准,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加强服务机构建设,打造一所独立、功能完善的综合儿童福利机构,进一步规范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全面推进“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加大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清理儿童福利和收养登记相关证明材料,科学开展收养能力评估。加快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明晰功能定位,提高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保障能力。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完善儿童动态监测机制。加大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培训力度,提升关爱保护服务能力。完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强化监护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主体责任,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支持引导专业组织为留守儿童提供专业服务。

7.统筹推进残疾人保障。全面完成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录入,严格做到补贴准时发放、资金配套到位。做好民政领域供给能力摸底,探索建档立卡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或社会化照料护理服务工作新模式。继续推进精神病人福利机构建设,打造一批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精品站点。

8.统筹推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生活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明确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按照省民政厅的工作部署,开展“救助管理工作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做好长期滞留的流浪乞讨精神病患者的落户安置工作。创新源头治理,加大寻亲服务,做好流浪乞讨人员人脸识别试点工作,进一步巩固提高落户安置率,全面提升救助服务水平。

9.统筹推进慈善和福利彩票事业。完善慈善组织监管机制,依法做好慈善信托备案工作,推动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加大慈善宣传力度,树立“南昌慈善日”典型品牌。积极探索创新福彩发行模式,加大福彩销售力度,确保福彩销量稳步增长,加强福彩市场监管,促进福彩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强福彩公益金使用监管。

四、全面完善最基本的社会服务

10.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根据国家、省有关部门的相关标准,制定我市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养老服务质量评估、养老机构分类与等级评定等地方标准,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激励政策,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推动居家养老服务立法落地。落实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备案管理。深入推进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结合“1+5+X”社区邻里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建设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扩大普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以我市入选全国首批“城企联动”普惠养老试点城市为契机,搭建政府、养老服务企业与银行、投资集团、保险机构等三方战略合作平台,推进养老服务市场化改革,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建立社区助餐服务体系,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给予税费减免扶持政策。探索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机制,加大农村敬老院提升改造,推进敬老院转型升级与农村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有机结合。推广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模式,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巡访制度。促进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发展,深入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养老院安全达标工程”。认真做好养老服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行动,严密防范和依法处置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行为,探索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聚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按照省民政厅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要求,合理布局、补齐短板、优化供给、提升品质,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公办养老院转型升级,强化护理能力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公建民营。推动南昌市老年养护院建设,建立南昌市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

11.深化殡葬综合改革。按照“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强化举措,加大整治,完善机制,彻底根治”的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殡葬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市、县、乡、村四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严格执行公益性墓地建设指南,坚持民事民议民决,防止建、管、用脱节,坚持集约用地,防止墓穴间距偏大,坚持同步搞好墓区绿化,防止出现青山“白化”。对短期确实无法开工建设的,采取建设骨灰临时安置点或向就近墓园购买骨灰安放格位等方式予以解决,切实满足广大群众的殡葬需求。认真落实遗体接运、暂存、火化、普通骨灰盒、骨灰寄存五项免费制度,完善节地生态安葬、散埋乱葬治理奖补等惠民政策。按照“严格控制增量、稳妥消化存量、注重疏堵结合”的思路,加大“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坟墓治理力度。深入开展城区丧葬陋习治理,优化提升殡葬管理服务,巩固提高遗体火化率。巩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强化公墓监督管理,不断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推进丧葬礼俗改革,培植丧葬礼仪新风尚。加快殡葬信息化建设,推进殡葬服务机构业务办理规范化、网络化、信息化。

12.深化婚姻登记便民服务改革。推进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改进婚姻登记服务,完善预约登记、延时服务等措施,探索跨区域婚姻登记工作。加强婚姻信息共享,完善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机制。推进婚俗改革,倡导婚事新办。推进新中国成立以来婚姻登记历史档案补录工作,全面完成婚姻登记档案数字化工作。开展对婚姻登记员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规范婚姻登记服务行为,提高业务水平。

五、切实强化最基础的社会治理

13.持续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市、县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民政牵头、部门协同,大力推进“1+5+X”社区邻里中心建设工作,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编制城乡社区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着力破解制约城乡社区治理发展难题。继续做好优秀村规民约、民主协商案例征集,指导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规范村(社区)组织活动场所挂牌、出具证明工作,持续推进村(社区)减负增效。落实好《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开展乡镇政府服务能力试点示范建设,不断提升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向“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亮剑。继续开展“绿色社区 美丽家园”、最美“三风”社区创建活动,继续做好市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示范社区工作,打造一批城乡社区治理示范社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增强村级综合服务功能,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推进农村社区服务标准化建设。

14.依法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加大社会组织执法力度,加强社会组织年检年报工作,全面清理长期未年检的社会组织,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实现社会组织信用承诺书全覆盖,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平安建设。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项目。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助力民营经济发展,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提升所属社会组织党建“两个覆盖”工作成果,抓好所属社会组织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促进所属社会组织党组织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15.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民政领域社会工作发展。支持社会工作机构开展专业服务,资助“精品”社会工作类社会组织,推动政府购买服务。贯彻落实社会工作人才薪酬保障措施,深化民政服务机构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和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建设。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分类评价,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宣传贯彻《志愿服务条例》,大力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壮大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全面推广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完善志愿服务政策制度。

六、稳步推进最悠久的专项治理

16.不断做好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科学统筹符合条件的县区开展行政区划优化调整,严格审核报批相关区划调整事项。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撤乡设镇、乡镇改设街道办事处。健全行政区划调整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依法决策机制,强化对县区、乡镇(街道)政府驻地迁移、行政区划调整效果评估等工作的管理。按照《南昌市地名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地名管理,规范地名命名更名论证程序,继续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优化地名标志设置,加强地名文化研究、保护、弘扬和宣传工作。做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工作,完成标准地名图录典志年度编撰任务,制作播出“美丽南昌·地名寻梦”地名文化系列微视频,编辑出版《南昌地名故事》。完善地名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地名普查数据更新长效机制。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完成年度县级界线、乡级界线联合检查工作,深化平安边界创建活动。

七、持续开展民政大家庭建设

17.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民政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巩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加强作风建设,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怕、慢、假、庸、散”等突出问题。加强“五型”民政机关建设,大力弘扬“事事马上办、人人钉钉子、个个敢担当”的精神,加快推动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大新闻发布和先进典型宣传力度,营造事业发展良好氛围。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向激励与反面警示相结合,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

18.深入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出台《南昌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通过立法推动养老服务体制性改革和前瞻性规划,为我市养老事业长效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启动《南昌市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南昌市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管理办法》立法工作。进一步规范民政系统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和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普法教育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继续加大宪法、党内法规和民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

19.深入推进民政系统重点业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的标准和要求,在基层组织建设领域、社会救助领域、社会组织领域、区划地名领域、养老服务领域、殡葬管理领域、流浪乞讨救助领域等7个重点民政业务领域,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动员调动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把扫黑除恶与民政重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治理民政行业系统存在的乱象结合起来,认真排查线索,查找问题隐患,整顿行业乱象,提升服务能力,净化基层环境。

20.深入夯实民政基层基础。持续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认真总结分析各县区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经验做法,巩固扩大基层民政工作成果。严格执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严格控制督查检查考核项目。加强民政资金监管,强化民政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督促县区加快审计(巡视、检查、督查)等涉及民生资金方面问题的整改,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治理,聚焦痛点难点焦点,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肃查处基层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严格统计数据核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强民政智库建设,做好民政理论研究工作。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全力化解矛盾纠纷,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综治、消防安全工作,落实行业安全管理责任制,提高各业务领域、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水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快市级民政信息化建设,推动市地名信息系统、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和市城市居民家庭收入核对系统与相关部门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建设市兜底扶贫和救助信息综合服务系统,将民政信息化工作融入全市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落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全省民政系统政务服务机制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实施方案》,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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