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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大十五届五次会议第204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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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民建字〔2019〕12号

(政法综合类)

关于市人大十五届五次会议第204号建议的答复

吴江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虚拟养老院+机构养老的综合服务体系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民政相关业务答复如下:我市自2004年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老年人口逐年增加,老龄形势日益严峻,逐渐呈现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未富先老化“四化叠加”趋势。截至2018年底,全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达到了91.93万,占全市总人口比重的17.3%,高于全省老龄化比例14.28%,与全国老龄化比例持平;并且以年均3.8%的速度持续增长,预计2020年全市老年人口将达105万。目前,全市共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632家,其中,公办社会福利院(中心)6家,公建民营10家(3家尚未正式运营),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36家,乡镇敬老院76家,城乡各类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04家。现有各类养老床位共23325张,其中每千名老人25张。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一、关于“1+5+x”社区邻里中心建设的建议

我们按照“党建引领、社区主体、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示范先行、统筹推进”的思路,通过推进“1+5+x”社区邻里中心建设,把资源向社区聚集和配置,进一步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功能,拓展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

严格建设规范。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管委会为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的责任主体,保障养老服务设施供给。新建居住小区、新建住宅和老城区连片改造居民区、棚户区项目分别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和15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总面积分别不得低于200平方米和150平方米,床位数5张以上。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可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落实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目标。

整合有效资源。各县区、各部门联合开展城乡现有闲置社会资源的调查、整理和信息化收集工作,摸清底数,建立台帐。对新建社区,根据社区规模、服务需求等情况,设置若干与住宅用房相分离的独栋社区服务用房建设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对已建成社区,整合有效资源,利用周边空置或过剩的农贸市场、旧厂房等以及闲置土地和违法建筑拆后空地等资源改造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站。

积极培育运营主体。我们通过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股权合作、以为奖代补等方式,鼓励支持专业化服务组织跨区域、规模化、连锁化运营社区养老服务站;专业化服务组织运营社区养老服务站的,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无偿或低偿提供场所15年以上;培育和打造一批龙头企业或社会组织参与社区邻里中心建设和运营。

借力城企联动,发展普惠养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积极性,深入开展城企合作。完善养老支持政策,推动企业降低建设运营成本、降低服务价格,探索政府量力参与支持、企业运营有效益、老人付费能承受的可持续普惠养老模式。支持养老服务骨干网建设,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嵌入式、分布式、小型化、连锁化的养老服务设施(社区养老服务站)和带护理型床位的日间(养护院),增加家庭服务功能模块,强化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等服务能力。

建立激励机制。建设补贴:市级财政对按规划和标准新建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每个补助10万元,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站每个补助8万元城企联动普惠养老补助:2019年-2020年国家“城企联动普惠养老行动”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养老服务骨干网项目建设,对于新增床位原则上按每张床位2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运营补助:建成后为老人提供服务达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社区养老服务站,按照下列分类每年给予运营补助:一类社区养老服务站,服务面积达500、服务功能具备5项以上、日均服务时间达6小时的,每年给予3万元的运营补助;二类社区养老服务站,服务面积达300㎡、服务功能具备4项以上、日均服务时间达5小时的,每年给予2万元的运营补助;三类社区养老服务站,服务面积达200㎡、服务功能具备3项以上、日均服务时间达4小时的,每年给予1万元的运营补助。

二、关于搭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打造“虚拟养老院”的建议

2015年,我市下发了《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洪府发2015〕17号),要求不断提升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加大养老服务信息化网络和平台建设力度,全面提高养老服务效率和水平,为积极响应文件精神,建立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为老人提供更高效、更便捷的生活服务,我们以“建设信息化、智能化呼叫服务”为核心,以“建立老年人信息数据库”为基础,以“提供紧急救援、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关怀”为基本服务内容,有效“整合社会服务有效资源”为服务主体,建设南昌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并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做好第一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发〔2017〕54号)文件精神,围绕“7+X”试点任务要求,我们将“建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列入南昌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特色试点任务。目前,市政府已批准同意我局在市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拿出部分房屋,采取公开招标形式,采购信息化平台所需软硬件设施、确定南昌市信息化养老服务平台服务运营方和监管方,建立“一中心、多平台、N站点、全覆盖”的信息化养老服务平台,即建设一个市级养老服务信息中心,设置各县(区)、开发区(新区)链接平台,通过信息化承接和功能辐射实现全市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全覆盖;建立五大系统:即市级12349居家养老呼叫系统、公众服务系统、养老服务组织系统、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系统、决策辅助系统。完善以“互联网+大养老”信息中心为基础,居家、社区、机构相融合,政府购买服务为依托的三位一体的养老服务体系,现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已纳入市本级福彩公益金重点资助项目,并且已经招投标。

三、深化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整合简化审批程序的建议

放宽市场准入2017年10月30日我局下发了《关于对<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文件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放宽市场准入条件,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应按“先照后证”的程序执行;深化养老机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简化或取消相关手续,养老机构开展连锁经营的,可在同一辖区行政区域内通过绿色通道集中办理登记注册。

优化项目审批清理。规范养老服务投资报建手续,大力优化养老服务投资项目办事流程,加快办理项目建设各项审批手续,将审批流程整合为项目审批等4个阶段,每个审批阶段由牵头部门统一受理申请材料、统一组织其他审批部门开展关联审批。推动涉及养老服务投资项目的行政审批事项向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到位、审批权限到位,确保行政审批事项一口受理、一站办结,遵循依法、精简、高效的原则,开通绿色通道。经政府及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养老服务专项规划、区域布局规划中已经明确的项目等可以简化相关文件内容和审批程序;凡是符合已经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区域,不再对区域内具体养老投资项目进行交通影响、水影响等方面的评估。

最后,感谢您对民政事业的关心。

2019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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