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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大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37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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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民建字〔2019〕13号

(政法综合类)

关于市人大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37号建议的答复

余斌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建议在社区邻里中心建设心理健康服务”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社区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建议在社区邻里中心建设心理健康服务的建议》中的提出的:“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建议很好,我局将结合社区治理工作,邻里中心建设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社区邻里中心心理健康服务。

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政府联系居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服务居民群众,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我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做好了社区治理的政策设计、工作指导,各职能部门结合部门职责,依托社区居委会开展了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工作。根据《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1+5+x”社区邻里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办发〔2019〕6号)精神,我局将根据民政部门职责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包括在社区邻里中心建设心理健康服务在内的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各项工作。

201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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