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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大十五届五次会议第029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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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民建字〔2019〕9号

(教科文卫类)

关于市人大十五届五次会议第029号建议的答复

徐会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快医疗养老机构建设的建议”很好,现就涉及民政相关业务答复如下:

2014年我市相继被列为“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全国医养结合试点城市”,今年我市又被入选2019年城企联动普惠养老的城市之一。我们围绕“政府支持、社会运营、合理定价”,努力实现“三提升”“两下降”“一满意”,激发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有效增加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重点支持社区养老和医养结合设施建设,一是支持养老服务骨干网建设,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嵌入式、分布式、小型化、连锁化的养老服务设施和带护理型床位的日间照料中心等;二是支持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强化医养结合,通过内设小型诊所、医务室,建立与医疗机构相互转介的绿色通道等方式,提升服务质量。

我市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推进医疗资源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相结合,提高居家老年人获取医疗资源的便捷性。推进广泛建立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服务,2017年底签约服务率不低于50%。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持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我局联合市卫计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合作的通知》,要求围绕增进老年人福祉、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通过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服务,统筹社会各方面资源,实现“养”和“医”对接,紧密结合,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健康养老服务。

我们要求各类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当地基层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服务项目、服务方式等事宜,建立急救、转诊等合作机制,逐步为辖区老人提供“养、护、医、康”一体服务。依托社区各类专业化服务机构和信息网络平台,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当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无缝对接,加强老年人健康档案信息动态管理,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提供健康养老指导、基本公共医疗卫生等服务。至2020年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老年人家庭逐步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居家老年人提供预约上门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持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至2020年底,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100%以上。结合分级诊疗制度,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缓解老年医疗护理供需矛盾。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南昌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要求,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建立健全协作机制。鼓励医疗机构到养老机构设点,按标准提供医疗护理服务。按照“卫计准入、民政扶持、医保定点”的方式,支持200张床位以上规模的养老机构内设一级以上医疗机构;规模适度、条件具备的养老机构要设立医务室或护理站;规模较大、条件具备的养老机构可申请设立医院。配合人社部门探索医养结合机构的医保政策。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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