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法定信息 > 公告公示

关于市人大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79号建议的答复

访问量:

A

洪民建字〔2019〕5号

(政法综合类)

关于市人大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79号建议的答复

钱瑜琼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社区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关于加强我市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的建议》中的提出的:“制定社区干部培养规划;建立社区干部培训制度;规范社区干部选拔;优化社区干部结构”的建议很好,我局在社区治理中正在做此项工作。

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社区治理工作,出台了一系列加强社区治理的文件,在人才队伍建设上,我市采取公开招聘、依法选举社区干部,同时不断提高社区干部待遇,建立社区干部“上升通道”,逐步建设成一支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社区干部队伍。

一是不断提高待遇。2018年1月份起,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工资标准分别达到3500元/月、3300元/月、3100元/月(落实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保险,以及公积金,全省首创社区干部工作年限补贴制度),较2012年1800元/月、1700元/月、1500元/月,有大幅提升。同时,各区结合实际,每年对社区干部实施绩效考核、星级优秀满意评选活动,并给予荣誉和资金奖励。

二是公开选聘社区干部。近年来,全市坚持严格条件、公开招聘、定岗竞争、择优选用的原则,多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社区干部。一批政治素质较好、文化程度较高、工作能力较强、热爱社区工作的同志被充实到社区干部队伍中来,进一步优化了社区干部结构,增强了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的战斗力。

三是强化社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建立了开展市级培训与县区(开发区、新区)、乡镇(街道)开展集中轮训相结合的社区工作者培训制度,按照因需施教、因材施教、强化专业、全面提高的原则,加强对社区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其依法办事、执行政策和服务居民能力,鼓励和支持社区干部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和学历教育等。

四是拓宽社区干部上升渠道。组织人事部门牵头,民政部门配合,拓宽社区干部上升渠道,鼓励推荐社区干部,注重从优秀社区正职中招录(招聘)街道(镇)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注重把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选拔到乡镇(街道)领导岗位。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社区工作者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立表彰激励机制,加大对社区干部的表彰力度。注重将优秀的社区一般工作人员培养成社区领导班子成员。

下一步我市将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发展专项规划,出台职业化社区工作者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社区干部队伍,提高社区治理能力与水平提供政策保障。

2019年6月25日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