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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市2021年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报考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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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开发区、管理局)民政部门,全市各社会组织,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推进城乡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队伍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融合发展,鼓励广大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确保各区(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不低于户籍人口的千分之一的目标按时完成。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办字〔2021〕26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流程

1、8月9日9:00--16日17:00,江西人事考试网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

2、8月10日-17日(工作日上班时间)9:00-17:00,网上在线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

3、报名确认通过后至8月19日17:00网上缴费;

4、10月8日至15日网上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内容

1、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门考试科目,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60个单项选择题,20个多项选择题),考试时间均为120分

2、中级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等3门考试科目。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60个单项选择题,20个多选选择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社会工作实务考试题型为主观题(5个简答题),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 高级社会工作师:设高级社会工作实务1门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三、报考条件

1、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考试报名条件(符合其一即可)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2、中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符合其一即可)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

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3、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同时具备即可)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2)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

社会工作从业经历是指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收养服务、社区建设、优抚安置、社会慈善、减灾救灾、殡葬服务、残障康复、就业服务、婚姻家庭、教育辅导、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服务、职工权益维护、青少年服务、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司法矫治以及其他领域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机构(不含企业)中,遵循专业伦理规范,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的职业活动。

四、现场人工核查

1、以下应试人员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①不适合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②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③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④撤回承诺申请的。

2、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所在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至市民政局慈善社工处现场人工核查。

3、单位参审须提供以下材料(相关材料在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下载):①经办人员承诺书;②应试人员报名表2份;③已盖单位公章的《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应试人员报考汇总表》1份(附件3,可通过学信网查验核实人员需填写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6个月的在线验证码);④符合自身报考条件的相对应材料(学历证书、社会工作从业年限证明)

4、现场人工核查地址:红谷滩区红谷大厦A座429号(南昌市民政局慈善社工科),联系人:刘凤,联系电话:0791-83986776。   

五、激励制度

1、根据《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办字〔2020〕17号),明确对获得初、中、高级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社区工作者,分别给予每月100元、200元、300元的津贴。

2、按照民政部等九部委《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民发〔2016〕186号)和省民政厅《江西省民政领域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和管理的指导意见》(赣民字〔2019〕45号),全市民政系统已在所属事业单位中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并将于事业单位改革完成后将社工岗位落实到位。同时,下一步将推动全市相关部门事业单位及各县(区)事业单位中设立社会工作专业岗位。

3、市民政局今年将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视情况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免费考前培训,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邀请省内社会工作专家授课,凡报考人员均可参加。

4、市民政局将联合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等部门出台相关文件,对通过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并从事社会工作的,在政策范畴内将给予一定奖励。

六、相关要求

请各县区(开发区、管理局)民政部门将此文件转发至各街道、乡镇,引导社区工作人员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应报尽报。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要率先报考,局属单位及机关科室请按照文件要求,组织相关人员报考。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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