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法定信息>公告公示

关于南昌市本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第三期)第三方评估机构遴结果公示

访问量:

根据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财综〔2014〕87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洪府厅发〔2015〕1号),《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17〕9号)要求精神,按照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运作的总体要求,建立社会组织评估指标体系,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评估制度,形成组织健全、程序完备、操作规范、运转协调的评估工作机制,发挥评估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我局于2022年10月31日通过局网站发布了《南昌市本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第三期)第三方评估机构遴选公告》,截止时间内,共收到江西家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南昌太阳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南昌益源社会组织工作服务中心、南昌心航社工服务中心四家机构的申请书。

11月23日,经局社管科、慈善社工科、规财科、办公室、机关党委选派专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分,根据评分高的机构入选的原则,确定南昌太阳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为南昌市本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第三期)第三方评估机构。

公示期为5天。




2022年11月28日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