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法定信息>公告公示

南昌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第三期)工作的通知

访问量:

各市本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市本级社会组织、各县区(开发区、管理局)民政部门、县(区)枢纽型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我市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提升市本级、县(区)枢纽型社会组织发展水平,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的规定,决定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第三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

对符合评估条件并自愿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依据统一的指标体系进行评估,通过评估,对社会组织的整体建设情况进行客观、全面的分析和评判,确定评估等级,激励社会组织不断提高综合发展能力;通过参与评估,使社会组织熟悉了解社会组织建设的标准和要求,明确自身发展方向,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切实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发展”的评估目标。为社会组织以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转移职能奠定基础。

二、评估对象

凡2019年12月31日前在市级、县(区)登记审批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均可自愿申请参加评估。

社会组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未参加2021年度检查或2021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

2.2020年度、2021年度检查结论均为基本合格的;

3.近两年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4.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5.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三、评估内容和标准

社会团体实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及社会评价;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规范化建设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业务活动和诚信建设及社会评价。

四、评估方法与时间安排

(一)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采取参评社会组织自评、第三方评估机构初评、评估委员会审定相结合,资料审查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评估程序和时间安排

1.资格审核阶段。参评社会组织按要求填写《南昌市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自发布通知起15日内报送评估办公室(市民政局社管科)进行评估资格审核。通过评估资格审核的社会组织名单将在南昌民政网上进行公告。

2.初评阶段。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考察和初审,提出初评意见,并将初评意见和参评社会组织评估报告报评估办公室。

3.材料审核阶段。评估委员会对第三方评估机构报送的初评材料(包括《南昌市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初评意见和评估报告)进行审核,提出参评社会组织的拟评等级。

4.等级确定阶段。评估委员会根据初评、材料审核情况进行等级评定。评估结果将进行网上公示。

五、评估等级

社会组织评估结果设置5个等级,依次为5A级(AAAAA)、4A级(AAAA)、3A级(AAA)、2A级(AA)、1A级(A)。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

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民政局将作出降低评估等级的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评估等级:

1.评估中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评估人员串通作弊,致使评估情况失实的;

2.涂改、伪造、出租、出借评估等级证书,或者伪造、出租、出借评估等级牌匾的;

3.连续2年年检基本合格的;

4.上年度年检不合格或者上年度未参加年检的;

5.受政府相关部门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限期停止活动等行政处罚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

六、评估结果运用

(一)评估等级与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政府购买服务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挂钩。获得3A(含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优先承接政府委托事项,享有政府购买服的资格。

(二)评估结果与年检挂钩。获得4A(含4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在年度检查时,可以简化年检程序。

(三)评估等级与评选先进挂钩。获得4A(含4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优先推荐参加各种评比、宣传、推介活动。

(四)评估与示范点建设挂钩。从5A社会组织中选取一批规模较大、运作规范、作用发挥好、信誉度高的社会组织作为示范点,加强培育扶持,重点宣传推介,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

(五)评估等级与信誉挂钩。社会组织应在服务场所或办公场所的显要位置悬挂等级牌匾。在开展活动和对外宣传时,社会组织可出示评估等级证书,作为信誉证明。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社会组织评估是促进我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增强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政府培育扶持政策的基础。各市本级社会组织要充分认识社会组织评估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加强宣传,积极参与。要以评估工作为契机,对照评估指标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能力,真正实现“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目的。

(二)周密组织,精心安排。参评社会组织要严格按照评估工作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评,积极配合评估机构开展评估,把评估工作做细做实。评估机构和相关登记管理单位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

(三)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参评的社会组织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评估机构要遵守评估工作纪律、程序和规定,对评估工作实行“三公”原则,即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估结果真实有效。对违反评估纪律的,将依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处理。

(四)分析研究,总结提高。参评的社会组织针对评估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总结分析,找出不足和原因,切实加强自身的规范化建设,提升社会组织的能力和服务品质。评估机构应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评估机制,充实评估内容,提高评估水平。

联系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大厦A座4楼南昌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联系人:余梅, 83986720

邮箱:ncsheguan@163.com

南昌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




南昌市民政局

2022年12月29日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