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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民政局关于调整局领导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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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其他领导协助局长工作。
戴闽: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汪礼良: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主持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曹志宏: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社会组织管理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组织人事科、直属机关党委。
联系进贤县、西湖区、青云谱区民政工作。
熊印根: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规划财务科、社会事务科、殡葬管理科、养老服务科,市社会福利院、市殡仪服务中心、市民政工业公司。
联系南昌县、青山湖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民政工作。
聂丽红: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社会救助科、区划地名科,市民政保育院。
联系安义县、东湖区、湾里管理局民政工作。
姚林强:副局长
分管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市救助管理站[市未成年人(留守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市按摩医院。
王国辉:二级调研员
协助管理办公室、社会救助科,市民政保育院。
邱锐:二级调研员
分管办公室、审批服务科,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新建区、红谷滩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工作。
AB岗制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连续性,市民政局领导同志实行AB岗负责制,即在A(B)岗责任人因出差或其他原因离岗期间,由B(A)岗责任人代为履行职责。具体为:曹志宏同志与邱锐同志、熊印根同志与姚林强同志、聂丽红同志与王国辉同志互为AB岗。
局管社会组织按照业务属性由相关科室负责联系,重大事项向分管局领导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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