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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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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负责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管理工作;拟订五保户社会救济政策;承办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和市级财政社会救助投入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全市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关办法;承担全市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科长:朱国保,联系电话:0791-83986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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