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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划地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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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提出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承办县(市、区)和乡(镇)、街道的设立、撤销、调整、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县级行政区域边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地名管理的法规、规章;制定市区地名规划,组织开展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和地名标准化工作;承担权限内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发布工作;承担城区(不含开发区、新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承担市级地名图、录、典、志的编纂工作;指导县(区)、开发区(新区)地名管理工作;承担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科长:邓力,联系电话:0791-83883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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