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社区工作经费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根据《2018年度市级部门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洪民字﹝2018﹞90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有关人员成立了2018年社区工作经费监控工作小组,对2018年社区工作经费项目实施绩效运行监控,监控工作组人员通过评价方案设计,进行实地抽查与核实,收集评价相关资料,并对相关监控指标进行汇总分析,形成项目资金绩效运行监控报告。现将2018年上半年社区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社区工作经费
(二)项目期:2018年全年
(三)项目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1.项目实施依据
(1)《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洪办发〔2012〕9号)
(2)《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社区干部待遇增加社区服务群众经费的通知》(洪府厅字〔2015〕566号)
(3)《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社区干部待遇的通知》(洪府字〔2016〕33号)
(4)《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社区干部待遇的抄告单》(洪府厅抄字〔2017〕6号)
(5)《南昌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南昌市纯居民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的通知》(洪财预〔2017〕215号)
2.项目基本性质、用途、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洪办发〔2012〕9号)的精神,按照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增强城市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加大社区工作经费投入,确保社区干部工资补贴、社区办公服务等城市社区建设所需经费。
(四)项目资金
1、项目预算情况分析
2018年度社区工作经费预计安排8303.6万元。
2、项目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分析
前三季度项目实际投入资金7928.78万元。
3、项目资金实际支出情况分析
前三季度实际支出7928.78万元。
4、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资金管理,切实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在资金拨付和发放方面,严格审批程序,确保手续完备。
二、绩效目标的核对和确定情况
(一)项目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1.绩效目标。按时发放全市社区工作经费。
2.绩效指标设定情况。一是绩效指标的客观公正性原则。在项目绩效运行监控中尊重客观规律,深入调查研究,不带主观随意性,讲求科学性。二是分析的系统性原则。从项目内部要素的内在联系,以及与外部条件的广泛联系入手,进行全面的动态的分析论证。三是绩效运行监控的效益性原则,投入与产出的效益比例。四是评估方法的规范化原则。所采用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必须符合客观实际,体现事物的内在联系。五是监控指标的科学性原则。
(二)绩效目标的核对情况
组织相关人员于2018年9月下旬,对2018年前三个季度社区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进行季度监控。根据省、市相关政策制度,采用实地抽查、座谈等形式,收集相关信息资料,对各项指标进行逐项逐条审核,形成绩效运行监控报告。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在组织机构方面,我局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市民政局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处相关人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市民政局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处负责指导城乡社区建设工作,县级民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各街道(乡镇、管理处)有专人负责城乡社区建设工作,形成了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网络。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审批程序,手续完备,档案管理规范。在项目资金发放工作中,建立了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社区工作经费资金管理制度,专项管理、拨付规范、发放及时。
(三)项目组织实施的实际情况与目标的差异情况说明
在制度建设方面,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洪办发〔2012〕9号)要求,严格资金管理,切实保障城市社区工作资金的安全、规范;在资金拨付和发放方面,严格审批程序,确保手续完备。社区工作经费专款专用,专户管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2018年前三季度,我市发放社区工作经费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社区工作经费有序发放,切实改善了社区办公服务条件,进一步提高了社区治理水平,
五、主要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主要问题
城乡社区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依托、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巩固党在城乡基层执政地位的重要基础,在社会治理领域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市城乡社区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1、社区居民参与热情不高。快节奏、高压力的现代生活环境,使老百姓更多关注自身及家庭,没有太多的时间精力热情关心社区事务和志愿服务;有效的人际关系组织和价值导向引领较为缺乏,原由的社会组织功能弱化,邻里关系缺乏纽带的串联支撑和润滑,“邻里不相见”成为常态,健康的人际关系和现代社区文化缺位;参与渠道较少,议事结果难以执行到位,社区的公信力不强。
2、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弱化。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随着政府管理“重心下移”,社区往往成为“下移”的终点站,尽管已精简了很多事项,但社区承担工作仍在增加,落实还是“多个牌子、一套班子”,社区疲于应付政府事务。久而久之,社区居委会由自治组织演变为政府的基层办事机构,弱化了居委会的自治功能。
(二)改进措施与建议。
1、顶层设计是社区治理的支撑。社区治理光靠基层推动远远不够,需要完善顶层设计,实现双向发力。社区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地方党委政府、几个职能部门难以推动,建议针对社区减负增效、社区自治组织去行政化等热点、难点,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强化政策支撑。
2、基层组织是社区治理的细胞。按照“政府牵线搭台、社会组织唱戏”的思路,降低门槛、加大投入、鼓励创新,从上级到地方,全面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重点培育发展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的社会组织,提高其专业化、市场化水平,同时结合广大居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导社会组织开发和设置服务项目,参与社区治理,提供社区服务。
(三)绩效跟踪结论:项目继续执行。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