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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大十五届六次会议第00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日期: 2020-08-04   访问量:

谢园妹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对进贤县架桥镇合作办园项目推进的意见建议”收悉,结合我局职能,现答复如下:

根据《南昌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各县(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江西省农村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赣民字〔2012〕104号)第五条规定:“各级民政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殡葬管理政策法规,监督、指导农村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县级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的审批和监管”。综上,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我局已将您的意见建议转至进贤县殡葬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办理,并要求进贤县殡改办给您答复。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