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人大代表建议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2-05-13   访问量:

褚剑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实施中央厨房社区老年爱心食堂发展力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了更好地满足我市老年人养老就餐的各项需求,2021年,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因地制宜的开展老年人助餐工作。

一、推进助餐供给方面

在城区,西湖区和红谷滩区依托现有养老服务设施、社会餐饮企业开展助餐服务试点,助餐服务对象为试点区内有需求的老人,老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通过到辖区内的社区食堂或助餐服务点就餐(取餐)、邻里互助包餐、送餐上门等方式获得助餐服务,取得良好成效。在农村,鼓励专业化、品牌化养老服务机构进驻农村地区,连锁化运营农村颐养之家开展助餐配餐、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项目和承接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解决老人用餐难题,盘活整合农村闲置学校、民房、村级活动中心等资源,建成“四助五有”标准的农村颐养之家,明确颐养之家“三室一厅一厨一卫一所”功能配置,包括日间照料室、文娱活动室、阅览室、餐厅、厨房、卫生间、室外活动场所。

二、资金保障及补助方面

我市在西湖区、红谷滩区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试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中央厨房、社区食堂、助餐服务点,最高按照5万元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对年用餐量达到一定人次的社区食堂、助餐服务点,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和3万元的年运营补贴;对本市户籍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给予助餐补助,市财政每人补助早餐1元、中餐或晚餐2元;区财政每人补助早餐1元、中餐或晚餐2元,助餐补助金额不直接拨付给老年人,没有用餐的老年人不享受政府助餐补助。当年市区财政累计拨付助餐试点补助资金628.1万元。同时,我市设立养老服务专项资金,安排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补贴、助餐服务补贴、政府购买服务补贴、80周岁以上两小时免费服务补贴、高龄补贴等资金,确保爱心食堂发展有力度,专项资金有保障。

三、落实食品安全方面

2021年3月3日,我市召开提升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中央厨房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工作会,会议总结点评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食品安全状况,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不断落实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2021年,我市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养老机构食品餐饮安全专项检查。本次检查全市出动执法人员337人次,检查养老机构食堂112家,责任整改20家。并参照《南昌市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建设指南》,在养老机构食堂全面推进“明厨亮灶”建设,提升养老机构的餐饮服务质量。

四、关于推行助餐一卡通方面

我市通过利用社区邻里中心等设置邻里互助点,为周边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并且大力发展突出护理功能的社区嵌入式养老院和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便利依托养老食堂的老人就餐,并且通过信息平台实时掌握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状况,推广使用尊老卡,将金融科技融入养老服务,老年人通过“刷脸”或“刷卡”鉴别身份,促进助餐服务补助精准到人。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吸取您的建议,因地制宜地发展南昌老年人助餐服务,整合中央厨房社区老年爱心食堂的发展优势,汲取其优势和政策保障,完善社区推广“中央厨房+社区配送”项目体系建设,推进我市养老助餐服务持续发展。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并恳请您一如既往继续支持我市民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