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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引入社会力量参与2018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6-28   访问量:

 

 

 

各县(区)民政局,开发区(新区)社发局:

为大力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发〔201726号)精神,加快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规范运营管理,我市将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等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积极鼓励社会力量管理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培育和打造一批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的示范性养老服务组织,根据《关于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评定的通知》(洪民字〔201887号)要求,完成2018年度服务中心等级评估工作,评定3A4A5A服务中心。

二、项目内容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评定项目:组织有经验的评估机构,对全市14家申报5A级、7家申报4A级、20家申报3A级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进行综合性评估、实地调研,评估结束后形成评估报告。

三、具体步骤

采取政府服务购买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市民政局福利处组织公开评估议价实施。具体分五个步骤:

一是拟定工作方案。确定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的项目内容,拟定具体工作方案,报市民政局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评定评审委员会研究。

完成时限:628日。

二是发布项目邀请书。拟定项目邀请书,借助市民政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邀请全市评估机构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完成时限:74日。

三是集中评议。

1.有意向的评估机构根据项目邀请书,分别拟定项目实施方案,于710日前报局福利处。由福利处负责分类汇总。

2. 集中评议前,局福利处制定评分标准提交评议组审定;对各方案进行处理,隐去提交单位或组织名称,评分以匿名方式进行。

3.邀请省民政厅、市财政局、市老龄办组成项目评议组,集中分项目对各实施方案进行评议打分。

4.评分结果在民政局网站上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分高者将被确定为项目实施方。

完成时限:713日。

四是签订协议。由评审委员会讨论并确定合作协议内容,市民政局与项目承接单位正式签订合作协议。

完成时限:719日。

五是组织实施。由项目承接单位开展服务中心等级评定工作,并于评估结束向福利处提交评估报告。

完成时限:89日。

六是效果评估。项目工作完成后,承接单位向项目评议组提交项目完成报告。项目评议组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效果评估,形成总体效果评估报告报工作组审议,审议通过后,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评定评审委员会做专题报告。

完成时限:815日。

四、组织保障

成立市民政局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评定评审委员会,邹晓东局长兼任主任委员,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兼任副主任委员,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福利处,熊健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委员包括局办公室主任熊广义、局计财处处长王润金、局直属机关纪委书记刘国水、局社会救助局局长朱国保、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处长陈莉、老龄办主任杜强。

五、经费保障

所需资金约8.2万元,由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中列支。

六、其他事项

1.工作接受局直属机关纪委监督。监督重点是过程中是否按本方案步骤、要求执行,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工作方案、材料报局直属机关纪委备案。

2.做好省、市对接工作。由局福利处协调省民政厅、市财政局、市老龄办,为项目评议组的组建、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3.做好县(区)部署工作。局福利处根据项目推进需要,负责做好县(区)民政部门的部署工作,合力有序推进项目实施。

 

 

                                                             2018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