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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民政局地名公告(2021)第5号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1-10-09   访问量: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西省地名管理办法》和《南昌市地名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南昌市人民政府批准,下列道路名称为标准名称,准予使用,特此公告:

一、命名道路

序号

标准

名称

起 止 点

长 / 宽(米)

名称含义

所属

区域

1

八一大道

355支路

西起八一大道

东至广场北路

56/13

路处八一大道335号的支路。

东湖区

2

八一大道365支路

西起八一大道东至广场北路

56/23

路处八一大道365号的支路。

东湖区

3

八一大道369支路

西起八一大道东至广场北路

58/12

路处八一大道369号的支路。

东湖区

4

三经路320支路

西起沿江北大道东至三经路

240/12

路处三经路320号的支路。

东湖区

5

青山南路601支路

西起青山南路东至樟树林路

500/10

路处青山南路601号的支路。

东湖区

6

赣桥南路62支路

北起赣桥南路南至起凤路

320/5

路处赣桥南路62号的支路。

东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