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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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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南昌市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南昌市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局(委、办)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的具体说明

第三部分南昌市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预算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昌市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市民政局是主管社会行政事务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包括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婚姻登记管理、收养登记管理、救助管理、殡葬管理、地名、行政区划和边界管理工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包括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社会救济与社会福利事业(包括社会救助救济、社会福利、养老服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福利彩票发行、慈善救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等工作)。

二、部门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市民政局2020年的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是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全国、全省民政会议部署要求,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新时代民政工作政治性、兜底性、基础性的内涵,深化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全力办好“民生实事”,认真答好“时代之问”。聚焦服务南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更高站位、更大力气、更深层次的思想大解放,全力补短板、强弱项、树品牌、作示范,以“五型政府”建设为牵引,不断提高南昌民政工作的法治化、标准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信息化水平

二是围绕做大做强做优大南昌都市圈,不断拓展区域板块功能,优化城市布局。完成部分行政区划变更后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及时更新行政区划图。认真做好2020年度县乡两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扎实推进“平安边界”创建工作,确保边界地区和谐稳定。常态长效做好地名命名,地名标志的设置、维护与更新,推动地名管理工作向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转变。审慎稳妥推进我市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推动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编纂出版,总结形成一批标志性的地名普查成果。

三是建成项目抓运营,依托市流浪乞讨人员应急庇护临时安置中心,引入专业机构运营,切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安置托养工作。强化市老年福利院托底保障功能,进一步满足基本养老服务需要。立足建成的“1+5+X”社区邻里中心,着力打造一批“不出门”居家养老、“家门口”社区养老的服务标杆。在建项目抓速度,做好市社会福利院服务对象生活区提升改造。确保2020年内完成南昌SOS儿童村三期提升改造工程。加快推进市儿童福利院、市老年养护院项目用地征收工作。通过市级融资平台引入专业养老机构,市场化运作市老年养护院项目。争取中央社会领域资金用于支持市本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项目抓推进,紧跟养老服务发展形势,不断强化项目储备,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出台养老政策包,强化养老服务用地供应。2020年强化“1+5+X”社区邻里中心试点建设,全面推进农村敬老院提升改造,稳步开展80周岁以上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和失能老年人家庭养老病床项目,推动实施一批深度贴合老年人需求的示范项目。

四是不断强化基本民生保障,持续加大城乡低保资金投入,维持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增长机制,逐步实现城乡统一。加快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落实好城镇脱贫解困各项举措,有效解决城镇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完善“救急难”应急补充救助制度,常态化抓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不断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提升救助工作精准度。强化儿童关爱服务水平。开展市社会福利院儿童养育标准化试点工作,推进中国南昌SOS儿童村改革,提升孤弃儿童养育水平。指导实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服务项目,打造儿童关爱保护示范点。开展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推进区域性受助人员站内集中照料工作,提升全市照料服务和安置供养水平。深入实施“福康工程”,解决好贫困残疾人“因残致贫”问题。

五是借助全国农村养老服务现场会的东风,高效推进农村颐养之家、农村敬老院提升改造工程。深入实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出台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护理型养老床位界定标准等一批规范文件。抓好颐养之家建设,至2020年底,实现全市行政村覆盖率达100%。推动医养融合,支持200张床位以上规模的养老机构内设一级以上医疗机构。深入推进城企联动试点,结合“1+5+X”社区邻里中心建设要求,新建不低于150个社区养老服务站。鼓励养老机构开展社区延伸服务,将机构内的助餐、助浴、康复护理等各种专业化服务延伸到周边社区。

六是深入推进殡葬综合改革,贯彻落实省殡葬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建立殡葬设施项目库,进一步提升殡仪馆、城乡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标准。出台《南昌市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管理办法(试行)》,着力打造环境整洁、管理优质、安全文明、群众满意的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全面启用殡葬信息平台,推进“一网通办”,落实好“五免一补”等惠民政策。加强殡葬文化建设,深入推进殡葬移风易俗,研究出台丧俗改革指导意见,引导树立现代文明丧葬新风尚。不断提高火化率、“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坟墓整治率和节地生态安葬率,巩固提升殡葬改革成果。

七是全面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健全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机制,不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水平。积极推进“绿色社区、美丽家园”创建活动和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打造一批示范型社区。全面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做好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大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力度,支持引导社会工作机构、慈善组织、志愿服务力量参与协商民主、社区治理、脱贫攻坚。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增强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引领带动力,打造一批市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

三、部门基本情况

民政局共有预算单位11个,包括局本级和10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机关1个:南昌市民政局;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南昌市救助管理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7个:南昌市精神病院、南昌市社会福利院、中国南昌SOS儿童村、南昌慈善救助中心、南昌市民政保育院、南昌市地名档案室、南昌市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南昌市按摩医院、南昌市殡葬管理处。编制人数617人,其中;行政编制43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357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217人;实有人数915人,其中:在职人数513人,包括行政人员41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294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178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401人。在校学生234人,其中:学龄前儿童234人

第二部分南昌市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市民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0,288.75万元,比上年增加388.94万元,增长2.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72.1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516.5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市民政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0,288.75万元,比上年增加388.94万元,增长2.0%。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5,769.2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566.7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748.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4.20万元;项目支出4,519.51万元,均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334.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12.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42.3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6.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1.01万元;其他支出2,051.6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566.7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7.1%;商品和服务支出6,753.3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3.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24.1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5%;资本性支出35.3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2%;其他支出1,809.1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9%。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市民政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772.17万元,较上年增加1525.21万元,增长10.7%%。具体支出情况是:教育支出310.8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30.2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9.1%卫生健康支出5,442.3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4.5%;住房保障支出688.7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4%。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费5,229.24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01.74万元,下降3.7%。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我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3,979.34万元。其中,货物预算1,491.77万元,工程预算517.9万元,服务预算1,969.67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5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没有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总体情况:2020年,本部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资金865.77万元。

2.重点项目情况。

2020年,本部门申报项目共计10个,其中,南昌市救助管理站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经费项目为重点项目,申报资金45.56万元,主要用于对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流浪未成年提供生活、教育、管理、返乡和安置等服务。该项目绩效指标情况如下: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备注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救助人员范围

100%

全南昌市救助覆盖率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人数

2000人次

根据上年救助人数推断

质量指标

受助对象生活改善情况

90%

比较站内受助对象基本生活水平较当地居民生活水平标准率

时效指标

2020年12月31日

100%

成本指标

三无人员救助标准

227.85元/人

根据上年救助台账人数推算2020年救助经费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净化社会环境

100%

减少街面流浪乞讨人员

可持续效益

项目运行对受助人员可持续影响

90%

不断提升救助服务水平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

受助对象满意度

95%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24.13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7.76万元,比上年减少0.24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36.57万元,比上年减少11.03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80万元,比上年减少14.6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

(四)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三、局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的具体说明

(一)南昌市民政局(局本级)

1.基本情况

南昌市民政局编制人数43人,实有人数41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9人。实有车辆0辆。

2.2020年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2,384.49万元,较上年增加486.35万元,增长25.6%。

其中:财政拨款1,133.7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250.76万元

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2,384.49万元,较上年增加486.35万元,增长25.6%。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85.9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30.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98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1,253.69万元。

(二)南昌市救助管理站

1.基本情况

南昌市救助管理站编制人数49人,实有人数4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3人。实有车辆3辆,其中定编车辆3辆。

2.2020年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1,984.81万元,较上年增加828.55万元,增长71.7%。

其中:财政拨款859.95万元,上年结转1,124.86万元。

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1,984.81万元,较上年增加828.55万元,增长71.66%。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9.9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22.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5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1,160.71万元。

)南昌市精神病院

1.基本情况

南昌市精神病院编制人数146人,实有人数12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81人。实有车辆2辆,其中定编车辆2辆。

2.2020年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3,735.42万元,较上年减少74.47万元,下降2.0%。

其中:财政拨款3,211.61万元,上年结转523.81万元。

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3,735.42万元,较上年减少74.47万元,下降1.95%。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00.5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59.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23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668.82万元。

)南昌市社会福利院

1.基本情况

南昌市社会福利院编制人数99人,实有人数8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78人。实有车辆2辆,其中定编车辆2辆。

2.2020年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3,446.28万元,较上年增加830.69万元,增长31.7%。

其中:财政拨款2,466.56万元,上年结转979.72万元,。

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3,446.28万元,较上年增加830.69万元,增长31.7%。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68.9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93.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8.12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865.39万元。

)中国南昌SOS儿童村

1.基本情况

中国南昌SOS儿童村单位编制人数25人,实有人数1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5人。实有车辆2辆,其中定编车辆2辆。

2.2020年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466.87万元,较上年增加88.22万元,增长23.3%。

其中:财政拨款315.4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51.39万元

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466.87万元,较上年增加88.22万元,增长23.3%。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3.7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4.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39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177.85万元。

)南昌市按摩医院

1.基本情况

南昌市按摩医院编制人数137人,实有人数10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00人。实有车辆2辆,其中定编车辆2辆。

2.2020年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3,046.48万元,较上年增加698.75万元,增长29.8%。

其中:财政经费拨款3,026.59万元,上年结转19.89万元

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3,046.48万元,较上年增加698.75万元,增长29.8%。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23.2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66.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88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19.89万元。

)南昌慈善救助中心

1.基本情况

南昌慈善救助中心编制人数6人,实有人数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人。实有车辆0辆

2.2020年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105.25万元,较上年增加23.13万元,增长28.2%。

其中:财政拨款98.37万元,上年结转6.88万元

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105.25万元,较上年增加23.13万元,增长28.2%。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4.8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5.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8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5万元。

)南昌市殡葬管理处

1.基本情况

南昌市殡葬管理处单位编制人数80人,实有人数78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64人。实有车辆15辆,其中定编车辆0辆。

2.2020年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4,394.19万元,较上年增加614.7万元,增长16.3%。

其中:财政拨款4,076万元,上年结转318.19万元。

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4,394.19万元,较上年增加614.7万元,增长16.3%。

其中:日常公用支出4,076.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6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241.89万元。

)南昌市民政保育院

1.基本情况

南昌市民政保育院单位编制人数20人,实有人数18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8人。在校学生234人。实有车辆1辆,其中定编车辆1辆。

2.2020年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386.32万元,较上年增加122.78万元,增长46.6%。

其中:财政拨款350.4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5.87万元。

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386.32万元,较上年增加122.78万元,增长46.6%。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1.3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9.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61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4.4万元。

)南昌市地名档案室

1.基本情况

南昌市地名档案室单位编制人数3人,实有人数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人。实有车辆0辆。

2.2020年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119.11万元,较上年增加38.79万元,增长48.3%。

其中:财政拨款72.5万元,上年结转46.61万元

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119.11万元,较上年增加38.79万元,上升48.3%。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1.5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5.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8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51.69万元。

十一)南昌市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

1.基本情况

南昌市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单位编制人数9人,实有人数7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人。实有车辆0辆。

2.2020年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219.53万元,较上年减少15.41万元,下降6.6%。

其中:财政拨款160.93万元,上年结转58.6万元

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219.53万元,较上年减少15.41万元,下降6.6%。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6.4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2.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8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70.18万元。

第三部分南昌市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南昌市民政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数据为0。详表如下: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学前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社会组织管理:反映社会组织管理、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五)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反映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六)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一)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四)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十五)儿童福利: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十六)殡葬:反映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十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十八)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十九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二十)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反映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二十一)其他城市生活救助: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二十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除上述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精神病医院:反映专门收治精神病人医院的支出。

(二十四)其他专科医院: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除传染病医院、职业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康复医院以外的其他专科医院的支出。

二十五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八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十九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十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反映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十一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反映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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