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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慈善救助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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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南昌慈善救助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南昌慈善救助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南昌慈善救助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昌慈善救助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慈善救助中心是2000年5月批准成立的市民政局下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政府赋予的日常性社会捐助工作;

(二)承担我市救灾物资储备服务职责和全市城乡临时应急补充救助的具体工作;

(三)组织和联系海内外及社会各界力量、多渠道、多形式地筹集慈善资金,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工作。

二、单位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1、积极开展慈善情暖万家活动。元旦春节期间,配合慈善总会与市扶贫办联合投入资金70.4万元。走访慰问80个贫困村中的1408户贫困户,每户发放慰问金500元。通过开展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实现“三个全覆盖”,即市直帮扶单位全覆盖、所有的贫困村全覆盖、贫困村中的重点贫困人群全覆盖,把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怀与温暖送到千家万户,为助力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南昌作出应有贡献。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要紧紧围绕这个主题开展系列慈善送温度活动,并将其列入2021年慈善工作的正式日程。

2、继续开展南昌慈善日系列活动,全面贯彻落实《慈善法》,依法开展慈善工作,推动慈善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

3、强力推进慈善“六助一送”项目,广泛宣传,让更多的爱心人士和企业家了解慈善项目,认领慈善项目。

4、由于慈善资金募集方式较为单一,善款募集难度加大,2021年将拓宽慈善募集渠道,开设网络募捐。

5、继续做好城乡临时应急补充救助工作,不断扩大救助面。

6、做好市级救灾物资储备服务管理工作。

三、单位基本情况

南昌慈善救助中心为市民政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部补助编制6人,实有人数6人,其中:在职人数5人,退1人。

第二部分南昌慈善救助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南昌慈善救助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71.12万元,比上年增加5.87万元,增长3.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1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1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南昌慈善救助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171.12万元,比上年增加5.87万元,增长3.6%。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6.1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1.5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4.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8万元;项目支出65万元,均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5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1.5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3.5%;商品和服务支出19.5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1.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0.08,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5.1%。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南昌慈善救助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5.98万元,较上年增加7.61万元,增长4.8%。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4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4.9%;住房保障支出8.5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1%。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费9.39万元,上年一致减。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0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0辆,没有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本单位一级项目1个,具体为:

1、社会福利事务项目:围绕中心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提供慈善救助,弘扬救助精神, 开展社会救助

一级项目:社会福利事务项目。

二级项目:城乡困难群众临时应急补充救助。

1、项目概述:对在县级已实施临时救助的基础上,基本生活仍然出现较大困难的城乡困难群众家庭实施临时应急补充救助,帮助解决特殊困难。

2、实施主体:南昌慈善救助中心

3、实施周期: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4、年度预算安排:60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对在2021年度县级已实施临时救助的基础上,但基本生活仍然出现较大困难的城乡困难群众家庭实施临时应急补充救助。

数量指标:计划救助人数120人

质量指标:救助资金60万元

时效指标:60个工作日审批

成本指标:执行救助总成本60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缓解困难群众因突出事件导致的生活困难。

满意度指标:走访服务对象满意度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

第三部分南昌慈善救助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反映民政单位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二)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五)临时救助支出: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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