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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救助管理站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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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南昌市救助管理站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南昌市救助管理站2021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市救助管理站2021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昌市救助管理站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市救助管理站的主要职责是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良好,开展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负责保障全市流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接受救助的流浪未成年人提供生活、教育、管理、返乡和安置等服务。

二、单位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我站将继续以彰显省会担当,救助服务质量大提升活动为契机,按照领军全市、领跑全省、领先全国的要求,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质量,着力打造三个一流区域性站内照料中心。

二是加大寻亲和落户安置,解决滞留人员出口问题。虽然我市前期落户安置总体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个别县区仍存在滞留人员较多、精神病患者和智力障碍患者比重高、安置进展缓慢等问题,要加强各单位之间沟通协调,消除内部壁垒,打通政策屏障,对滞留超过3个月以上的人员给予及时的落户安置,逐步解决滞留人员存量问题。

三是抓好项目建设,全面提升站容站貌新形象。牢固树立项目为王、项目为耀的发展理念,按照2021年项目建设要求,完成二楼未保中心项目提升改造工作;聘请规划设计公司,对整个站项目建设、环境绿化(学习借鉴南昌SOS儿童村布局)进行设计,逐步推进改造;以市委开展彰显省会担当 我们怎么干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和民政部拟于南昌市召开全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会议为契机,我站将申报2021年度福彩公益金项目,对救助站围墙、大门及站内道路进行提升改造。

四是强化内部管理。鉴于新班子已调整到位,接下来将结合我站实际情况,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制定并完善一套符合我站南昌市救助管理工作制度,做到有制度可依、有制度必依,形成制度管理人、制度约束人的行政管理机制。

三、单位基本情况

市救助站所属南昌市民政局二级预算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人数49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49人,实有人数62,其中:在职人数37人,包括全部补助事业人员37人;退休人25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救助管理站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21年市救助站收入预算总额为1731.9万元,比上年增加252.91万元,下降1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1.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918.51万元。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市救助站支出预算总额为1731.9万元,比上年增加252.91万元,下降12%。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88.5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63.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7.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11万元;项目支出930.69万元,均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3.57;住房保障支出73.82万元;其他支出4.5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63.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8.3%;商品和服务支出117.0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7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38.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4.22%;资本性支出4.5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26%;其他支出8.1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47%。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市救助站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13.39万元,较上年减少46.56万元,减少5.41%。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9.5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0.92%;住房保障支出73.8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08%。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费117.04万元,较上年减少12.42万元,减少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我站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469.8万元。其中,货物预算47.8万元,工程预算8万元,服务预算414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4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

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没有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本单位一级项目1 个,具体为:

社会救助和抚恤事务项目:对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流浪未成年提供生活、教育、管理、返乡和安置等服务。

一级项目:社会救助和抚恤事务
二级项目: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经费
1、项目概述:使流浪乞讨人员能得到及时救助
2、实施主体:南昌市救助管理站
3、实施周期: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4、年度预算安排:45.56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维护当地社会稳定
数量指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量
质量指标:住处居住条件合格率
时效指标: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成本指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标准
社会效益指标:应救尽救率
满意度指标:流浪乞讨人员满意度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7.19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6.79万元,与上年一致。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万元,比上年增加了2.6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一辆公务用车。

(四)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第三部分南昌救助管理站2021单位预算表

详表如下: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学前教育:反映各单位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社会组织管理:反映社会组织管理、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五)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反映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六)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民政单位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一)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四)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十五)儿童福利: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十六)殡葬:反映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单位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十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反映民政单位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十八)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十九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二十)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反映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二十一)其他城市生活救助: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二十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除上述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精神病医院:反映专门收治精神病人医院的支出。

(二十四)其他专科医院:反映卫生健康、中医单位所属的除传染病医院、职业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康复医院以外的其他专科医院的支出。

二十五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八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十九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十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反映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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