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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民政保育院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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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南昌市民政保育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南昌市民政保育院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南昌市民政保育院2021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南昌市民政保育院

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部分南昌市民政保育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民政保育院系南昌市民政局下属单位,主要职责是:向残疾人及困难家庭的子女提供保育及教育服务、为社区幼儿提供保育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

二、单位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市民政保育院2021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做好幼儿的常规保育和教育,加强对教师和保育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开展园本化教学研究,组织开展教学公开日活动和教学评比逐步更新教玩具、添置幼儿大型玩具及教学一体机、对院舍东边楼梯、两个中班教室地面进行改造维修,改善保育院基础设施条件逐步把我院建设成为基础设施优良、教工队伍业务素质高、家长更加满意的保育院。

三、单位基本情况

南昌市民政保育院编制人数20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20人;实有人数26人,其中在职人数17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7人;退休人员9人。

第二部分南昌市民政保育院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市民政保育院收入预算总额为459.51万元,比上年增加73.19万元,增长18.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5.04万元;上年结转94.5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民政保育院支出预算总额为459.51万元,比上年增加73.19万元,增长18.9%。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47.9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07.9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3.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2万元;项目支出112.46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112.4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学前教育支出389.7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4.8%;住房保障支出28.8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8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4%;其他支出1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5%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07.9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7.0%;商品和服务支出33.4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6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2%;项目支出112.4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4.5%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市民政保育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65.04万元,较上年增加14.55万元,增长4.2%。具体支出情况是:教育支出316.2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5%;住房保障支出28.89万元,占财政拨款的7.9%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单位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33.49万元,较上年减少0.63万元,下降1.8%。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我院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88.52万元。其中,货物预算55.07万元,工程预算33.1万元,服务预算0.35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本单位二级项目2个,具体为:

二级项目:聘用保安人员经费

1、项目概述:该项目为根据南昌市公安局南昌市教育局 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聘请专职保安人员的通知》洪教编〔2010〕6号文件精神,结合保育院所需保安服务实际,全年向保安公司聘请2位专业保安,保障保育院的日常安全,打造保育院安全校园形象。

2、实施主体:南昌市民政保育院

3、实施周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4、年度预算安排:4.4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聘用保安人员数2人

100%

质量指标

通过保安公司聘请专职保安占比率

100%

时效指标

服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100%

成本指标

每名保安每月服务费1830元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保育院日常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秩序

安全有序

可持续影响指标

安全制度的完善与执行

执行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广大家长满意满意率

>=95%

二级项目:外聘教师经费

1、项目概述: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抄告单》洪府厅抄字〔2019〕744号文件,结合按国家对幼儿园保教人员配备的标准,我院需聘请5位幼儿教师保障单位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提成对孤儿及残疾儿童、“三无对象”及困难家庭的子女的教育及保育质量。

2、实施主体:南昌市民政保育院

3、实施周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4、年度预算安排:22.5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外聘教师人数5名

100%

质量指标

外聘教师专业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服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100%

成本指标

每名教师每月费用3750元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教学活动正常开展

正常夸张

可持续影响指标

提高教学质量

提高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家长对教室的满意度

>=95%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1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2.6万元。

第三部分南昌市民政保育院2021年单位预算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外聘教师经费

主管部门及代码

南昌市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南昌市民政保育院

项目属性

经常性项目

项目日期范围

2021-01-01

2021-12-31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2.5

其中:财政拨款

22.5

其他资金




年度绩效目标

我院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聘用5名教师,保障民政保育院的幼儿能够得到良好的学前教育,同时确保我院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外聘教师人数5名

100%

质量指标

外聘教师专业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服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100%

成本指标

每名教师每月费用3750元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教学活动正常开展

正常夸张

可持续影响指标

提高教学质量

提高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家长对教室的满意度

>=95%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门名称

南昌市民政保育院

联系人

刘卫华

联系电话

86269564

部门基本信息

部门所属领域

民政

直属单位包括

南昌市民政保育院

内设职能部门

办公室、财务室、保教科室

编制控制数

20

在职人员总数

17

其中:行政编制人数

事业编制人数

17

编外人数

当年预算情况(万元)

收入预算合计

459.51

其中:上级财政拨款

本级财政安排

459.51

其他资金

支出预算合计

459.51

其中:人员经费

313.56

公用经费

33.49

项目经费

112.46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对困难及留守儿童开展心理辅导及社会融入活动45次

=100%

完成155位幼儿保教工作

=100%

开展教职工及安保人员专业能力培训4次

=100%

质量指标

心理辅导次数达标率

=100%

幼儿保教工作完成合格率

=100%

教职工及安保人员专业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心理辅导工作完成及时性

=100%

幼儿保教工作完成及时性

=100%

教职工及安保人员培训工作完成及时性

=100%

成本指标

对困难及留守儿童开展心理辅导成本控制率

=100%

幼儿保教工作成本控制率

=100%

教职工及安保人员培训成本控制率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0%

社会效益指标

帮助困难及留守儿童感受到社会关爱和温暖

>=95%

为广大幼儿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100%

生态效益指标

=0%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保育院日常工作正常稳定开展

>=95%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幼儿满意度

>=95%

家长满意度

>=95%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学前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二)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五)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除上述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八)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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