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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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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南昌市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南昌市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市民政局是主管社会行政事务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包括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婚姻登记管理、收养登记管理、救助管理、殡葬管理、地名、行政区划和边界管理工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包括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社会救济与社会福利事业(包括社会救助救济、社会福利、养老服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福利彩票发行、慈善救助等工作)。

二、部门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市民政局2022年的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2022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党代会部署,探索新路径、打造新样板、建立新模式、树立新品牌、激活新引擎,立足职能,结合实际,在改善民生、服务群众工作上“打头阵、当先锋、作表率”。

一是探索民生保障新路径。进一步健全分层分类的救助体系,继续做好社会救助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衔接工作。推进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配备以及新任职人员培训“两个全覆盖”,进一步提升儿童保障水平。做好流浪乞讨人员街面巡查、救助寻亲、站内照料、落户安置、源头治理等重难点工作,维护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

二是打造南昌养老新样板。加快嵌入式养老院、适老化改造等省级民生实事推动进度,统筹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探索通过财政支持、银行融资、专项债券、社会投入等多种渠道方式,拓宽养老服务资金来源。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建立完善公办养老机构市场化运营制度,科学稳妥实施公建民营。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品牌化、连锁化运营。

三是建立社区治理新模式。推进自治强基,深化“五个民主”建设,打造全国村级议事协商试点。持续推动“1+5+X”社区邻里中心规范化运营,提升服务质量。协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强化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合力。协同推进村(社区)固本强基七大提升行动。

四是树立为民服务新品牌。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场地建设,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优化结婚登记颁证服务,高质量推进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殡葬设施提升改造,加快完善殡葬设施配套能力,健全逝有所安的殡葬服务体系。加强殡葬移风易俗宣传引导,指导县区规范《文明办丧服务指南》《文明办丧承诺书》,协助引导市民文明治丧。积极稳妥审慎实施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五是激活跨越发展新引擎。信息系统对接赣服通、市委指挥中心、数字民政2.0和i南昌,聚合社会组织、慈善救助、殡葬惠民、婚姻登记、养老服务、社区治理、儿童福利等便民惠民事项,全力打造“云上民政”新形态。始终坚持项目为基、项目为要、项目为王,大力推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项目(智慧居家养老项目)、市社会福利院服务对象生活区提升改造、市本级公益性公墓、市儿童福利院新址建设等重大重点项目建设,为“十四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强劲动能。

三、部门基本情况

市民政局共有预算单位7个,包括局本级和6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机关1个:南昌市民政局;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南昌市救助管理站;公益一类事业单位4个:南昌市社会福利院、南昌市按摩医院、南昌市殡仪服务中心、南昌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个:南昌市民政保育院;编制人数481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49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73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217人;实有人数725人,其中:在职人数383人,包括行政人员4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35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36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171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41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市民政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市民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6441.40万元,比上年减少6079.81万元,下降2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20.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4540.92万元;事业收入7221.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21.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市民政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6441.40万元,比上年减少6079.81万元,下降27%。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4447.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02.6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608.0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69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7.25万元;项目支出1993.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77.16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1993.4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365.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15.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68.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57.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907.7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3.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5.1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266.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45.3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4.2%;商品和服务支出8421.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36.9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1.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2.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94.4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7%;资本性支出150.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9%。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市民政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220.20万元,比上年减少4540.92万元,下降33%,原因是2021年预算包含上年结余结转资金。具体支出情况是:教育支出365.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2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1.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56.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213.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5.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83.1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194.18万元,较上年减少53.63万元,下降21.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包含上年结余结转资金。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我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4228.78万元。其中,货物预算1803.96万元,工程预算116万元,服务预算2308.82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8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部门项目绩效情况

1、民政工业公司经费

1)项目概述: 该项目用于市福利企业管理机构-南昌市民政工业公司工作经费。根据民政部《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公布取消部分涉及乡镇(集体)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暨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发〔2001〕33号),取消社会福利企业管理费,市福利企业管理机构无任何收入。财政部、国家计委、民政部规定,从事福利生产的管理机构所需经费需同级财政托底。

2)立项依据:洪府厅字【2020】400号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界定2020年市属特困企业事业单位困难类别的批复、洪医保文【2020】14号 南昌市医疗保障局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昌市财政局 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界定2020年市属特困企业事业单位困难类别的请示

3)实施主体:南昌市民政局

4)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24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民政部2001年取消企业行政性收费。福利企业无收入后,补贴民政福利企业军转人员生活保障。

数量指标:补贴企业军转干部人数12人

质量指标: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0%完成发放

时效指标:每月100%及时拨付补贴

成本指标:军转干部生活补助费用每人每年约2万元

经济效益:保障企业军转人员基本生活的同时,维护了企业稳定。

社会效益:军转干部生活得到改善,效果显著,满足日益生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生态效益:企业安全稳定,保障了企业良性、高效的生产。

可持续影响:长效保障机制,长期维持企业稳定发展。

满意度:军转干部满意度不低于98%

2、界碑维护

1)项目概述:该项目用于对我市负责的18颗跨地市县级界线界桩进行管理和维护,彰显界桩的法律地位,发挥界桩指示行政区域界线实地位置的作用,创造和谐稳定的平安边界环境。

2)立项依据:赣民字2014[114]号 关于加强全省界桩管理工作的通知

3)实施主体:南昌市民政局

4)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0.9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确保界桩完好无损

数量指标:确保跨地市边界的18个界桩完好无损

质量指标:界桩不丢失、不损坏、不移位,字迹清晰且位置明显

时效指标:界桩维护率100%

成本指标:界桩维护成本500元每个

社会效益:边界双方或三方对界桩位置无争议

可持续影响:界桩持续保持率100%

满意度:边界双方或三方群众满意度100%

3、老年人意外险

1)项目概述:该项目用于为60周岁以上城乡特困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和70周岁以上所有老年人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2)立项依据: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全省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赣民电【2021】2号)。

3)实施主体:南昌市民政局

4)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75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保障为具有南昌户籍的城乡特困供养和重点优抚对象中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以及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对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作用而带来的身体受伤害的结果提供保险服务。

数量指标:为全市70岁以上47万老年人投保

质量指标:为老年人理赔率100%

时效指标:报案受理时间小于或等于14个工作日

成本指标:每位老年人投保金额6元

经济效益: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让更多的老年人收益

社会效益:提升老年人养老服务水平

可持续影响:大力推进我市老年人意外伤害工作

满意度:老年人满意度不低于98%

4、春节走访

1)项目概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关爱,帮助城乡困难群众过一个平安想和的新春佳节,根据市委、市政府每年的工作安排,春节前市领导带队走访慰问城乡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困难企业活动。

2)立项依据:关于印发《2022年春节期间市领导走访慰问有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实施主体:南昌市民政局

4)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525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体现党和政府对城乡困难群众的关心和关爱,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数量指标:

⑴走访慰问城市低保对象不少于6000户

⑵走访社会福利单位6个

⑶市领导带队走访慰问低保对象、分散特困人员102户

⑷市领导走访麻风病村村民50户

⑸市领导走访困难企业18个

⑹走访养老服务机构16个

⑺走访孤儿家庭24户

⑻走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60户

⑼走访农村留守儿童家庭120户

⑽走访困境儿童家庭60户

⑾省市领导临时走访10户

质量指标:

⑴城市低保对象慰问标准500元

⑵社会福利单位慰问标准3万元

⑶市领导带队走访慰问低保对象、分散特困人员慰问标准1400元

⑷市领导走访麻风病村村民慰问标准100元

⑸市领导走访困难企业慰问标准5万元

⑹走访养老服务机构慰问标准3万元

⑺走访孤儿家庭慰问标准1000元

⑻走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慰问标准1000元

⑼走访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慰问标准1000元

⑽省市领导临时走访20万元

时效指标:走访慰问工作完成及时率不低于95%

成本指标:走访慰问经费525万元

社会效益:改善困难群众生活质量

可持续影响:提升困难群众幸福指数

满意度:走访慰问对象满意度不低于95%

5、价格补贴

1)项目概述:当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上涨幅度达到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条件时,根据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安排,为孤儿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加大对孤儿的保障力度,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2)立项依据:按照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制定的标准,为全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时下达临时价格补贴资金。

3)实施主体:南昌市民政局

4)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4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通过发放价格补贴缓解物价上涨对孤儿基本生活的影响,确保孤儿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数量指标: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数300人

质量指标:

⑴补贴对象准确率不低于90%

⑵经费足额100%拨付

时效指标:资金下拨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补贴资金发放总额40万

社会效益:孤儿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可持续影响: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满意度:

⑴服务对象政策知晓率不低于80%

⑵服务对象对政策实施满意度不低于90%

6、民政工业公司解困应急资金

1)项目概述:该项目用于支付局属困难企业职工社保。根据市政府《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界定2021年市属特困企业困难类别的复函》(洪府办字〔2021〕190号),局属困难企业7个,均为停产企业。为保障企业安全稳定,申请财政应急资金用于支付困难企业职工的社保及医保费用,另外支付一些特困企业的残疾职工生活补贴,以及困难企业的军转干部生活补贴。

2)立项依据:洪府厅字【2020】400号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界定2020年市属特困企业事业单位困难类别的批复、洪医保文【2020】14号 南昌市医疗保障局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昌市财政局 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界定2020年市属特困企业事业单位困难类别的请示。

3)实施主体:南昌市民政局

4)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55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保障困难企业人员社保医保,维护困难企业稳定。

数量指标:企业社保补贴人数40人

质量指标:认定企业100%符合政策

时效指标:资金拨付及时性不超过1个月

成本指标:根据2022年人社部门核定企业社保缴费标准

经济效益:保证企业正常生产,实现95%增长利税

社会效益:保障企业稳定率,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生态效益:企业安全生产率,创造高效、稳定的企业环境。

可持续影响:长效保障机制,维护企业良性长久发展。

满意度:企业满意度不低于95%

7、慈善义工管理经费

1)项目概述:该项目用于围绕开展“助老、助孤、助残、助学、助医、助困”等各项慈善义工活动产生的义工管理经费。义工协会坚持以助人为乐、奉献爱心为宗旨,践行“参与、互助、奉献、文明、进步”的慈善义工精神。

2)立项依据:洪财社便函【2018】173号

3)实施主体:南昌市民政局

4)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18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文明办、市民政局、省、市慈善总会、志愿服务联合会关心指导下,我们组织、团结和依靠全体慈善义工,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任务,积极筹备各类慈善资源和资金,坚持以助人为乐、奉献爱心为宗旨,践行“参与、互助、奉献、文明、进步”的慈善精神,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十分不利的影响,按照年初制订的工作计划,深入开展“助老、助孤、助残、助学、助医、助困”等各项慈善义工活动,扎实有效推进项目建设,帮助和服务困难群众达5万余人次,顺利完成全年的任务。

数量指标:

⑴舂节开展"情暖万家"活动走访困难群众96次

⑵夏天送清凉"关爱环卫工人"活动2次

⑶开展慈善日百千万活动96次

⑷开展"支教活动"送大学生下乡支教10次

⑸"重阳节"开展敬老活动和中秋节、端午节开展走访敬老活动12次

质量指标:活动达标率不低于95%

时效指标:活动及时率不低于95%

成本指标:成本节约率大于5%

满意度:困难群众满意度不低于95%

8、慈善总会管理经费

1)项目概述:该项目用于慈善募捐和慈善救助产生的慈善活动宣传、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等管理经费。营造了“人人慈善、行行慈善”的慈善氛围,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2)立项依据:洪府厅抄字【2014】661号

3)实施主体:南昌市民政局

4)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69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开展“南昌慈善日”系列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各行各业积极支持、参与慈善事业,更好地发挥慈善事业扶贫济困、服务民生、助力乡村振兴的积极作用,为促进南昌和谐社会建设作贡献。

数量指标:

⑴开展慈善活动宣传12次

⑵开展慈善文化进校园4个

⑶开展“六助一送”慈善救助项目60个

质量指标:

⑴开展慈善活动达标率不低于95%

⑵救助对象覆盖率不低于95%

时效指标:救助资金下发达标率100%

成本指标:预算控制率69万

社会效益:

⑴全年募集慈善资金1000万

⑵救助困难群众3万人次

可持续影响: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满意度:困难群众满意度不低于95%

9、南昌市救助管理站三无人员救助经费

1、三无人员救助经费:

1)项目概述:使流浪乞讨人员能得到及时救助

2)立项依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第381号令)

3)实施主体:南昌市救助管理站

4)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45.56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维护当地社会稳定

数量指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量

质量指标:住处居住条件合格率

时效指标: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成本指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标准

社会效益指标:应救尽救率

满意度指标:流浪乞讨人员满意度

10、南昌市社会福利院三无人员救助项目

1)项目概述:三无人员救助项目项目本单位是市民政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是接收社会上的“三无”老人和全市范围内及周边县区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幼儿。我院为这些“三无”人员提供供养服务,院内服务对象日常生活开支由财政全额兜底。“三无”人员救助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院内三无人员日常生活费用,包括伙食、服装被褥、生活用品等购置及教育、医疗、康复费,保障服务对象日常各方面物质所需,为他们提供集养、治、教、康于一体的全方位服务,提升院内整体服务能力。

2)立项依据:根据《关于我市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和传染病人医疗救治工作实施意见》(洪民字【2013】100号)、《关于提高我市困难群众保障标准的通知》(洪民字【2021】21号)文件精神,全力保障三无人员基本生活。

3)实施主体:南昌市社会福利院

4)实施周期:2022年全年

5)年度预算安排:238.72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全年三无人员救助数430人左右

质量指标:受助三无人员住院率小于等于20%

时效指标:三无人员及时救助小于等于24小时

成本指标:三无人员生活标准1820元/人/月

社会效益指标:营造关心理解支持三无人员的和谐氛围,提升院区整体服务能力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5%

11、南昌市社会福利院聘用人员工资项目:

1)项目概述:随着社会福利事业科学化、规范化的推进,院内服务对象对建立养治教康新环境要求的不断提升,为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人手不足的问题,我院启动聘用人员工资项目,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院内聘用人员工资,并按劳动法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购买社保等,通过项目实施,充实院内服务力量,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添砖加瓦。

2)立项依据:根据《南昌市直机关 事业单位使用计划外用工审批通知书 》,明确同意我院招聘临时用工100人,解决院内人手不足的问题

3)实施主体:南昌市社会福利院

4)实施周期:2022年全年

5)年度预算安排:38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招聘临时用工数量100个,提供就业岗位100个

质量指标:聘用人员专业素质通过年度考核,无特殊情况每月工资于20日前及时发放

时效指标:2022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

成本指标:不超出成本预算

社会效益指标:解决院内人手不足的问题,为院内服务对象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增加就业岗位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5%

12、南昌市社会福利院流浪乞讨弃婴救治项目

1)项目概述:

为最大限度保障弃婴生命安全,2013年3月,南昌市社会福利院在市第三医院建立了全省首个弃婴观察救治中心,并选派一支专业的护理团队长期驻扎,对弃婴进行全面护理救治。流浪乞讨弃婴救治项目资金由财政全额兜底,次年市财政与市第三医院直接结算,实报实销。

2)立项依据:根据《关于我市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和传染病人医疗救治工作实施意见》(洪民字〔2013〕100号)文件,最大限度保障弃婴生命安全。

3)实施主体:南昌市社会福利院

4)实施周期:2022年全年

6)年度预算安排:6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全年救治70人次

质量指标:弃婴救治率100%,做到应救尽救

时效指标:2022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

成本指标:医疗救治费实报实销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弃婴幼儿生存发展权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13、南昌市社会福利院孤儿生活保障金项目

1)项目概述: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保障18周岁以下孤儿的基本生活,同时保障好孤儿所属家庭的日常开支,使得孤儿能顺利完成学业,健康快乐的成长。该项目为延续性项目。

2)立项依据: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抄告单》洪府厅抄字[2012]740号,明确同意从2012年起列入财政预算

3)实施主体:南昌市社会福利院

4)实施周期:2022年全年

5)年度预算安排:51.41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504人次

质量指标: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发放准确率100%

时效指标: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发放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补贴发放标准符合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孤儿生活保障政策知晓率100%,应补尽补率100%

满意度指标:孤儿满意度大于等于95%

14、南昌市社会福利院妈妈、妈妈助理待遇项目

1)项目概述:主要用于发放在职及退休妈妈、妈妈助理工资,为在职妈妈、妈妈助理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费用,项目的实施提升了妈妈、妈妈助理工作效率,解决了后顾之忧,使之更好的抚养教育村内儿童,使村内儿童健康快乐的成长。

2)立项依据: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抄告单》(洪府厅抄字[2020]388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南昌SOS儿童村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20]19号)明确同意将该项经费列入部门预算。

3)实施主体:南昌市社会福利院

4)实施周期:2022年全年

5)年度预算安排:188.62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在职及退休妈妈、妈妈助理人数23人,参保人数15人

质量指标:年底考核率100%,工资发放准确率100%

时效指标:工资发放及时率100%,社保公积金缴纳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工资及奖金等发放成本188.62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妈妈、妈妈助理生活100%

满意度指标:妈妈、妈妈助理满意度大于等于95%

15、南昌市社会福利院公益性岗位项目:

1)项目概述:主要用于保障儿童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基本生活,发放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及缴纳社保、公积金费用。项目的实施提升了村内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作效率,解决了后顾之忧,使之更好的教育管理村内儿童,使村内儿童健康快乐的成长。

2)立项依据: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南昌SOS儿童村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20]19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洪府办抄字[2021]48号)明确同意将该项经费列入部门预算。

3)实施主体:南昌市社会福利院

4)实施周期:2022年全年

5)年度预算安排:9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公益性岗位人数20人、全年缴纳社保公积金人数240人

质量指标:社保公积金缴纳及时率100%、工资发放准确率100%

时效指标:工资发放及时率100%、社保公积金缴纳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工资待遇及社保等等支出成本90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权益100%

满意度指标:项目受益人及村内家庭满意度大于等于95%

16、南昌市民政保育院聘保安人员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该项目是根据南昌市公安局、南昌市教育局和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幼儿聘请转折保安人员的通知》洪教字〔2010〕6号文件精神,聘请2位保安,维护保育院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预防重大案件和事故的发生,保护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2)立项依据:根据南昌市公安局、南昌市教育局和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幼儿聘请专职保安人员的通知》(洪教字〔2010〕6号)中“小学、幼儿园每校聘请2人的标准配备学校专职保安”、“市直属学校、幼儿园聘请专职保安经费由市财政统一列支”,我院聘请专职保安2人,经费按照每人2.2万元的标准由市财政统一列支。

3)实施主体:南昌市民政保育院

4)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4.4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①配备安保人员2人

②安保服务时长为12个月

质量指标:①专职保安占比率100%

②安保服务方案完整

③安保方案执行规范

时效指标:①年初合同签订率达100%

②保安工资支付及时率为0

成本指标:每名保安每月劳务费不高于1830元

社会效益指标:保育院教师及服务群众治安安全感指数大于95%

满意度指标:教职工及居民满意度不低于95%

17、南昌市民政保育院外聘教师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外聘教师经费项目全年预算安排数22.5万元,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抄告单》洪府厅抄字〔2019〕744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聘请5名公益性岗位教师,切实增强我院师资力量,对孤儿及残疾儿童、“三无对象”及困难家庭的子女提供教育及保育,提高服务群众的质量。

2)立项依据: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抄告单》(洪府厅抄字〔2019〕744号)、《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关于申请增设公益性岗位的函>的回复》、《南昌市财政局便函》(洪财社便函〔2019〕147号),我院聘请5名编外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安排为4.5万元/人*年。

3)实施主体:南昌市民政保育院

4)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22.5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聘用5名教师

质量指标:①外聘教师具有执业资格证率为100%

②教师考核方案完整

③教师考核达标率大于90%

时效指标:①年初合同签订率达100%

②外聘教师工资支付及时率小于0

成本指标:每名教师每月工资不高于3750元

社会效益指标:提升保育院的教学质量,促进学前教育的发展

满意度指标:家长满意度不低于95%

18、南昌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城乡困难群众临时应急补充救助项目

1)项目概述:城乡困难群众临时应急补充救助主要用于粮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捐助为辅”的南昌市临时应急补充救助制度,对在县级已实施临时救助的基础上,基本生活仍然出现较大困难的城乡困难群众实施及时、有效的应急补充救助,有效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的临时生活困难。

2)立项依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抄告单》(洪府厅抄字〔2020〕510号)

3)实施主体:南昌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4)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6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救助低保户人数80人、救助非低保户40人。

质量指标:救助资金发放合规率。

时效指标:救助资金发放及时率。

成本指标:救助低保户成本48万元、救助非低保户成本12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满意度指标:受救助人员满意度。

19、南昌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经费项目主要用于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不断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信息系统,开展数据分析,为政府民政决策提供参考。

2)立项依据:《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操作规程的通知》(赣民发〔2017〕10 号)、《南昌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洪民字〔2017〕139号)文件

3)实施主体:南昌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4)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24.2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申请政府救助委托核对家庭数3.5万户。

质量指标:政府救助委托核对工作合规率。

时效指标:政府救助委托核对工作完成及时性。

成本指标:核对救助委托成本使用率。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核对中心日常工作效率。

满意度指标:委托核对部门满意度。

20、南昌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地名档案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地名档案经费主要用于普及全市地名及历史文化信息,加大完善南昌市地名管理,夯实地名普查工作基础,提高全市地名普及。

2)立项依据:市财政批复

3)实施主体:南昌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4)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16.1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地名档案整理数300册、地名文化宣传活动次数2次、地名网及信息管理系统运维数12个月。

质量指标:地名档案覆盖率、地名网及信息管理系统运维合格率、地名文化宣传成果转化率。

时效指标:地名档案整理工作完成及时率、地名宣传活动开展及时率、地名网及信息管理系统运维及时率。

成本指标:档案整理成本控制率、地名宣传成本控制率、地名网及信息管理系统运维成本控制率。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地名管理水平,保护和传承历史地名文化,充分体现普查成果。

满意度指标:广大市民满意度。

21、南昌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基本办公用房租赁费项目

1)项目概述:基本办公用房租赁费项目主要用于租赁基本办公用房,保障工作人员正常办公,顺利完成全市城乡临时救助的具体工作以及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工作。

2)立项依据:办公用房批复文件

3)实施主体:南昌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4)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5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办公用房面积600平米。

质量指标:办公用房投入使用率。

时效指标:办公用房租金支付及时率。

成本指标:办公用房租金成本5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救助场地的正常使用,更好地为困难群众服务。

满意度指标:单位职工满意度。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04.39万元。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44.39万元和其他资金6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7万元,较上年减少0.76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

2.公务接待费23.99万元,,比上年减少9.39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4万元,比上年减少6.4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学前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社会组织管理:反映社会组织管理、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五)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反映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六)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一)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二)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十三)儿童福利: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十四)殡葬:反映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十五)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十六)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十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十八)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除上述社会保障和就就业支出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九)其他专科医院: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除传染病医院、职业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康复医院以外的其他专科医院的支出。

(二十)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一)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十二)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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