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民政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民政局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民政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民政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市民政局是主管社会行政事务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包括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婚姻登记管理、收养登记管理、救助管理、殡葬管理、地名、行政区划和边界管理工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包括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社会救济与社会福利事业(包括社会救助救济、社会福利、养老服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福利彩票发行、慈善救助等工作)。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市民政局202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抓改革。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打造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2.0版,探索乡镇敬老院县级直管,改革人事编制管理制度。推进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出台常态化运营管理规范,健全城市养老服务网络。全力推进婚丧领域移风易俗改革,建设绿色殡葬移风易俗惠民零距离服务站点,打造婚事新办基地,强化婚俗文化供给。适时稳慎推进条件成熟的乡级行政区划调整,更好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二)兜底线。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深入推进部门信息共享,持续优化监测预警、数据分析、结果运用等核心功能,落实和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立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清单,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不断提升兜底保障水平。适当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规范儿童福利机构孤儿成年后安置工作,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与乡镇(街道)社工站共建阵地、共育队伍、共创活动,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强大合力。
(三)强治理。继续实施“幸福社区”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积极将民政元素融入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全面提升城乡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水平,保障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不低于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平均收入。持续深入开展“红色创投”、公益创投、政府购买服务,推进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向社区聚集,打造“五社联动”南昌样板。
(四)促发展。积极融入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推进民政领域“放管服”,推动社会救助、身后一件事、儿童福利等民政服务“一事通办”“全程网办”。大力推动市儿童福利院新址建设,打造公办儿童福利机构江西新高地。推进市本级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持续新增49245个普惠性公益性墓穴。推进福彩销售机制创新,做大福彩销售体量,做强民政发展“蓄水池”。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南昌市民政局的内设科室12个,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组织人事科、规划财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南昌市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中共南昌市社会组织委员办公室)、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南昌市城乡社区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划地名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养老服务科、社会事务科(儿童福利科)、殡葬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另设直属机关党委。
编制人数42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实有人数84人,其中:在职人数40人,包括行政人员40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43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民政局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市民政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市民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456万元,比上年减少 515.64万元,下降26.2%。主要原因为2023年减少年初预算项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515.6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市民政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456万元,比上年减少 515.64万元,下降26.2%。主要原因为2023年减少年初预算项目。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28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4.3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76.5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6.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62万元;项目支出16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40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66.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0.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18.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176.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4.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3.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40.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7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南昌市民政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456万元,比上年减少515.64万元,下降26.2%。主要原因为2023年减少年初预算项目。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0.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18.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28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4.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76.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6.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62万元。项目支出16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4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66.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96.93万元,比上年减少0.46万元,下降0.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项目绩效情况
1、民政工业公司经费:主要是保障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
1)项目概述: 该项目用于市福利企业管理机构-南昌市民政工业公司工作经费。根据民政部《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公布取消部分涉及乡镇(集体)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暨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发〔2001〕33号),取消社会福利企业管理费,市福利企业管理机构无任何收入。财政部、国家计委、民政部规定,从事福利生产的管理机构所需经费需同级财政托底。
2)立项依据:根据市民政局三定方案,主要承担对全市福利企业的业务指导及直属福利企业党政工作的全面领导,业务范围包括对企业军转人员的福利发放;根据《南昌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 南昌市财政局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调整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标准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洪退役军人发〔2023〕1号)文件精神,对局属企业的军转人员发放生活补贴。
3)实施主体:南昌市民政局
4)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24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民政部2001年取消企业行政性收费。福利企业无收入后,补贴民政福利企业军转人员生活保障。
数量指标:补贴企业军转干部人数12人
质量指标: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完成发放
时效指标:每月及时拨付补贴
成本指标:军转干部生活补助费用每年约24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企业军转人员基本生活的同时,维护了企业稳定。
满意度指标:军转干部满意度≥95%
2、界碑维护:用于对我市负责的18颗跨地市县级界线界桩进行管理和维护。
1)项目概述:该项目用于对我市负责的18颗跨地市县级界线界桩进行管理和维护,彰显界桩的法律地位,发挥界桩指示行政区域界线实地位置的作用,创造和谐稳定的平安边界环境。
2)立项依据: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全省界桩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民字2014〔114〕号 ),为进一步加强省界界桩管理和维护工作,强化民政部门的监管责任,及时掌握界线界桩管护情况,共计18个界桩,维护标准500元/个/年。
3)实施主体:南昌市民政局
4)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0.9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确保界桩完好无损
数量指标:确保跨地市边界的18个界桩完好无损
质量指标:界桩不丢失、不损坏、不移位,字迹清晰且位置明显
时效指标:界桩维护及时
成本指标:界桩维护成本控制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边界双方或三方对界桩位置无争议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
3、民政工业公司解困应急资金:该项目用于支付局属困难企业职工社保。
1)项目概述:该项目用于支付局属困难企业职工社保。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2年市属特困企事业单位界定结果的通知》(洪医保发〔2022〕75号),局属困难企业7个,均为停产企业。为保障企业安全稳定,申请财政应急资金用于支付困难企业职工的社保及医保费用,维护困难企业稳定。
2)立项依据:根据市民政局三定方案,主要承担对全市福利企业的业务指导及直属福利企业党政工作的全面领导,业务范围包括保障困难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2年市属特困企事业单位界定结果的通知》(洪医保发〔2022〕75号)、江西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办理退休经办工作的通知》(赣社保中心字〔2022〕10号),保障困难企业职工缴纳社保、避免影响职工退休。
3)实施主体:南昌市民政局
4)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55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保障困难企业人员社保医保,维护困难企业稳定。
数量指标:企业社保补贴人数40人
质量指标:职工名单准确率100%
时效指标:资金拨付及时性不超过1个月
成本指标:根据人社部门核定企业社保缴费标准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企业稳定率,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满意度指标:企业满意度100%
4、慈善义工管理经费:该项目用于围绕开展“助老、助孤、助残、助学、助医、助困”等各项慈善义工活动产生的义工管理经费。
1)项目概述:该项目用于围绕开展“助老、助孤、助残、助学、助医、助困”等各项慈善义工活动产生的义工管理经费。义工协会坚持以助人为乐、奉献爱心为宗旨,践行“参与、互助、奉献、文明、进步”的慈善义工精神。
2)立项依据:根据洪财社便函〔2018〕173号文件,南昌慈善义工协会围绕开展“助老、助孤、助残、助学、助医、助困”等各项慈善义工活动,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以及2023年的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多种公益活动。
3)实施主体:南昌市民政局
4)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18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文明办、市民政局、省、市慈善总会、志愿服务联合会关心指导下,我们组织、团结和依靠全体慈善义工,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任务,积极筹备各类慈善资源和资金,坚持以助人为乐、奉献爱心为宗旨,践行“参与、互助、奉献、文明、进步”的慈善精神,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十分不利的影响,按照年初制订的工作计划,深入开展“助老、助孤、助残、助学、助医、助困”等各项慈善义工活动,扎实有效推进项目建设,帮助和服务困难群众达5万余人次,顺利完成全年的任务。
数量指标:
⑴开展"支教活动"送大学生下乡支教10次
⑵"重阳节"开展敬老活动和中秋节、端午节开展走访敬老活动12次
⑶开展慈善日百千万活动96次
⑷夏天送清凉"关爱环卫工人"活动2次
⑸春节开展"情暖万家"活动走访困难群众96次
质量指标:义工活动达标率不低于95%
时效指标:义工活动开展及时率不低于95%
成本指标:义工活动开展成本控制率大高于100%
社会效益指标:在扶贫济困、推动文明建设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不低于95%
5、慈善总会管理经费:用于慈善募捐和慈善救助产生的慈善活动宣传、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等管理经费。
1)项目概述:该项目用于慈善募捐和慈善救助产生的慈善活动宣传、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等管理经费。营造了“人人慈善、行行慈善”的慈善氛围,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2)立项依据:南昌慈善总会在市委、市政府、市财政局的领导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挥慈善在社会保障中的补充作用,践行“扶危济困、善行为民”的宗旨,全面推进“六助一送”各项慈善工作。助力乡村振兴,自觉践行《慈善法》,以“依法慈善、创新机制”为重点,弘扬慈善文化、营造慈善氛围、拓展募捐渠道,开拓救助领域,鼓励和感召更多的力量参与慈善活动。
3)实施主体:南昌市民政局
4)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69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开展“南昌慈善日”系列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各行各业积极支持、参与慈善事业,更好地发挥慈善事业扶贫济困、服务民生、助力乡村振兴的积极作用,为促进南昌和谐社会建设作贡献。
数量指标:
⑴开展慈善活动宣传12次
⑵开展慈善文化进校园4个
⑶开展“六助一送”慈善救助项目60个
质量指标:
⑴开展慈善活动达标率不低于95%
⑵救助对象覆盖率不低于95%
时效指标:救助资金下发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慈善活动开展成本控制率不高于100%
社会效益指标:
⑴全年募集慈善资金1000万
⑵救助困难群众3万人次
满意度指标:困难群众满意度不低于95%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7.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5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
2.公务接待费2.5万元,比上年减少1.5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五)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南昌市民政局本级2023年预算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