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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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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南昌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是南昌市民政局下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根据市委编委《关于市民政局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洪编发〔2021〕94号)文件精神,南昌慈善救助中心、南昌市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南昌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合并,组建南昌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南昌市地名档案室撤销,人、财、物并入南昌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全市宣传慈善文化,开展慈善救助工作;承担全市申请社会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和系统数据维护工作;组织全市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工作,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负责全市地名档案相关工作。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昌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1.加强核对信息审核。持续加强对全市各地核对部门的监督指导,通过实地审查及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审核的方式,重点对核对授权和委托等情况进行检查,做到脚下有土、心中有谱,确保跨部门信息共享工作合法、高效持续的开展。

2.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共享。持续拓展跨部门信息共享,与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医保、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建立定期信息共享机制,做到专项救助数据的信息汇聚、动态更新,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为开展常态化救助帮扶提供数据支撑,加快实现智慧救助。

3.强化核对工作实质。完善平台数据监测风险预警,强化源头防控机制,督促各地核对部门信息登记、录入、提交等各环节精细化审核,加强对各类问题隐患的源头发现、早期控制,不断提升对信息问题处理的能力。进一步加强与省级核对部门的业务交流,争取省级相关部门和机构的支持,为我市专项救助部门审批提供更加科学、精准的参考数据。

4.狠抓网点渠道建设。渠道是福利彩票销售工作的基础,2023年,福利彩票发行科一方面将通过持续强化福彩学院建设、官抖官微宣传征召、站点培育政策倾斜等工作,力争传统网点数量规模突破1000个;另一方面,通过强化与省中心新渠道建设服务商的沟通、协作,力争即开票自助销覆盖综合体超25家,综合体小卖场店超10家。

5.大力营造宣传氛围。“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福利彩票发行的宗旨,2023年,一是充分利用官抖、官微等自媒体的宣传手段,不断强化福利彩票的公益形象,让“福彩是您身边的随手公益”走进千家万户。二是通过地铁、公交等移动媒体,做好福利彩票各游戏玩法的品牌宣传,让福彩品牌更加深入人心。

6.全力做好营销活动。2023年,福利彩票发行科将按照省福彩中心的总体工作部署,全力做好各类营销活动。一是突出3D游戏的市场培育,把3D游戏作为2023年新的增长点。二是激活双色球销售,利用全年开展的销售竞赛和年底的双色球派奖等活动契机,大力推广双色球蓝复式投注方式,通过蓝复式的销售激活双色球老牌游戏。三是强化快乐8游戏,通过持续培育快乐8游戏小盘玩法,提升快乐8游戏销量。四是抓好网点即开票销售,通过改造、提升网点即开票销售展示环境,营造即开票网点销售氛围,从而进一步提升我市即开票网点销量。

7.加大志典编纂推进力度,加强专业力量配备。严格按照民政部、省厅的工作要求,及时完成国志、国典的上报工作;全力推进《南昌市标准地名志》、《南昌市标准地名词典》的编纂出版工作,落实专业力量加强对县区的编纂指导,深入挖掘地名史料,组织专家验收团队,严格把控编纂质量,高质量完成志典图书编纂出版。

8.加大地名文化宣传,创新地名文化宣传形式。

(1)在线上阅读平台推广《“美丽南昌 地名寻梦”南昌地名故事集锦》电子书刊。

(2)开展地名诗词、地名故事有声朗读作品征集活动。  

(3)在服务中心抖音官方账号上开展地名文化视频展播和线上地名专家讲座活动。

(4)制作地名文化宣传创意产品,如地名文化笔记本、地名文化宣传明信片等文创产品,持续发挥地名文创产品润物无声传播地名文化的功效,不断拓展南昌地名文化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

9.继续开展市级城乡困难群众临时应急补充救助工作,发放救助资金120万元。

10.加大宣传慈善文化,制作慈善文化宣传片。

11.按局党组要求,积极配合市局慈善科完成各项工作。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南昌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内设科室4个,包括综合科、慈善救助科、福利彩票发行科、经济状况核对科。

编制人数29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29人。实有人数18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5人,包括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5人;离休人员小计0人;退休人员小计3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457.89万元,比上年减少17.45万元,下降3.7%,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在职人员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7.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45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在职人员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457.89万元,比上年减少17.45万元,下降3.7%,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在职人员减少。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52.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4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12.0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0.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3万元;项目支出105.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45.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8.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12.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0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南昌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57.89万元,较上年减少17.45万元,下降3.7%,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在职人员减少。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8.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52.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4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2.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3万元。项目支出105.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5.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0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6.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项目绩效情况

1、核对经费项目:主要用于全市受理专项救助部门委托全部通过核对平台完成核对工作。

1)项目概述:完成全市受理专项救助部门委托全部通过核对平台完成核对工作,加强学习、开展全市核对培训,维护好各成员单位协调对接工作。

2)立项依据:根据市委编委《关于市民政局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洪编发〔2021〕94号)文件精神,主要承担全市申请社会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和系统数据维护工作。根据《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操作规程的通知》(赣民发〔2017〕10号)与《南昌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洪民字〔2017〕139号)文件精神,开展全市受理专项救助部门委托通过核对平台完成核对工作。

3)实施主体:南昌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4)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24.2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完成全市受理专项救助部门委托全部通过核对平台完成核对工作。

数量指标:申请政府救助委托核对家庭数35000户

质量指标:政府救助委托核对工作合规率100%            

时效指标:政府救助委托核对工作完成及时性100%             

成本指标:核对救助委托成本24.20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受助对象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满意度指标:委托核对部门满意度≥95%

2、地名档案经费项目:主要用于开展南昌市地名管理及宣传工作。

1)项目概述:用于开展南昌市地名管理,夯实地名普查工作基础,提高全市地名普及,完成南昌市地名档案整理及宣传工作。

2)立项依据:根据市委编委《关于市民政局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洪编发〔2021〕94号)文件精神,负责全市地名档案相关工作。根据《江西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赣地名普查办发〔2016〕13 号)文件要求,开展南昌市地名管理及宣传工作。

3)实施主体:南昌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4)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16.1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加大完善南昌市地名管理,夯实地名普查工作基础,提高全市地名普及,完成南昌市地名档案整理及宣传工作。

数量指标:地名档案整理数200册、档案整理设备及耗材采购批次2批次、地名文化宣传活动场次2场、区划地名网及区划地名信息管理系统运维数12个月

质量指标:档案整理设备及耗材采购验收合格率100%、地名档案覆盖率≥95%、地名文化宣传活动执行率100%、区划地名网及区划地名信息管理系统运维达标率100%          

时效指标:地名档案整理工作完成及时率100%、档案整理设备及耗材采购工作完成及时率100%、地名文化宣传活动开展及时率100%、区划地名网及区划地名信息管理系统运维工作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地名档案整理工作成本2万元、档案整理设备及耗材采购成本1.5万元、地名文化宣传活动成本6.6万元、区划地名网及区划地名信息管理系统运维成本6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全市地名普及率

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满意度≥95%

3、城乡困难群众临时应急补充救助项目:主要用于开展城乡困难群众临时应急补充救助工作。

1)项目概述:对在县级已实施临时救助的基础上,但基本生活仍然出现较大困难的城乡困难群众家庭实施临时应急补充救助。

2)立项依据:根据市委编委《关于市民政局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洪编发〔2021〕94号)文件精神,负责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应急补充救助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3]23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南昌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应急补充救助实施意见的批复》(洪府厅字[2015]134号)与《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抄告单》(洪府厅抄字[2020] 510号)文件精神,开展城乡困难群众临时应急补充救助工作。

3)实施主体:南昌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4)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60.0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对在县级已实施临时救助的基础上,但基本生活仍然出现较大困难的城乡困难群众家庭实施临时应急补充救助,拟救助城乡困难群众120人。

数量指标:救助低保户人数80人、救助非低保户40人

质量指标:救助资金发放合规率100%          

时效指标:救助资金发放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救助低保户成本48万元、救助非低保户成本12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95%

满意度指标:受救助人员满意度≥95%

4、慈善文化宣传经费项目:主要用于开展一系列慈善文化宣传工作。

1)项目概述:计划开展慈善一日捐、慈善法宣传、宣传片制作等一系列慈善文化宣传工作,保障慈善救助工作的开展。

2)立项依据:根据市委编委《关于市民政局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洪编发〔2021〕94号)文件精神,负责对全市宣传慈善文化,开展慈善救助工作以及一系列慈善文化宣传工作。

3)实施主体:南昌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4)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5.0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顺利开展慈善一日捐、慈善法宣传、宣传片制作等一系列慈善文化宣传工作,保障慈善救助工作的开展。

数量指标:慈善文化宣传工作场次3次

质量指标:宣传工作执行率100%          

时效指标:慈善文化宣传工作完成时限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成本指标:慈善文化宣传工作成本5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推进慈善救助工作有效进行≥95%

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满意度≥95%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0.4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0.49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其他民政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二)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四)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附件3-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表(民政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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