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

南昌市社会福利院2023年单位预算

访问量: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社会福利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社会福利院 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社会福利院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社会福利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市社会福利院是主管民政工作的南昌市民政局下属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儿),查找不到亲属的社会流浪儿童养育、康复、教育、收养、就业安置等工作;承担全省范围内监护人无监护能力的健康孤儿和全市范围内民政部门兜底监护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养育照料、助学助医、就业安置等工作;承担全市社区未满18周岁病残儿童康复训练服务咨询指导;承担全市特困老年人的收养工作;协助市民政局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养老服务监测分析与发展评价,负责全市养老服务技术指导与专业提升。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昌市社会福利院202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一是围绕“一个中心”抓党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五个牢牢把握”的重要要求,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党的建设方面的新部署新要求,在“党建+”上下功夫,以党支部雁阵计划为依托,充分发挥党员的“头雁”作用,带领全院职工一起为每个孩子的成长助力,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推进党建引领与业务工作相融相促、同频共振。在从严从实上下功夫,打造护航工程,从严从实强化政治监督,持续抓好作风建设。在凝心聚力上下功夫,打造幸福工程,全面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系列主题活动,打造团队建设新亮点。切实将党的二十大重大决策部署付诸于行动,见之于成效。

二是紧盯“两大项目”促发展。以提升服务对象生活品质为目标,全力推进两大项目建设提速提质提效。一是加快推进儿童福利院新址建设项目,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管理规范的基层儿童福利网络,促进居住环境、设施设备提档升级,提升全市儿童福利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二是持续优化建设流程,最大限度压缩前期报建周期,推进老年福利大楼提升改造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开业,积极探索公建公营养老新模式。

三是完善“三大体系”强保障。坚持儿童利益优先、儿童利益最大化,全力保障好孤残儿童生存权、发展权等各项合法权益。一是完善基本生活保障体系。持续推进院养、治、教、康、社等服务领域工作标准化建设,科学设计和规范各项工作流程,促进管理更加精细化。同时将加强儿童入院离院、机构安全、专项资金、职业道德建设等方面的管理,不断夯实儿童保障体系。二是完善关爱服务体系。高质量满足孤儿基本生活、教育、医疗、康复等需求的同时,不断提升孩子们的幸福感,发挥院医务人员、社工的专业优势,组建“心理关爱小组”,实行“一对一”关爱帮扶,打通孤残儿童关爱服务“最后一米”,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祖国的同一片蓝天下幸福快乐成长。三是完善大龄残疾青年就业支持体系。以做好大龄残疾青年的职业理想规划和生活技能提高为重点,多专业多领域多门类开展技能培训,帮助大龄青年提高自身技能,拓宽就业渠道;同时链接各类资源,为他们提供就业培训、实地参访、职业体验等实践机会,不断助推回归社会,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切实提升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聚焦“五大领域”优服务。立足主责主业,围绕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创新高质量发展目标,全力推进“养、治、教、康、社”一体化发展。一是更加精细化抚育,密切关注孩子身体成长需求,通过科学评估,制定个性化营养膳食方案,强化营养保障,促进孤弃儿童健康成长。同时,更加规范化|规模化推行亲情化养育,随着养育楼投入使用,增加类家庭数量至16户,让更多的孩子享受家庭的关爱和温暖。二是坚持生命至上原则,持续提升医疗保障水平,依托弃婴救治、“明天计划”、远程会诊等平台、项目,全力保障儿童生命健康安全,确保“应救尽救、应治尽治”。三是深化融合教育模式,扩大融合教育范围,让更多的孩子在相互影响和帮助中实现自我突破,实现“全人.全程.全纳”的目标。四是拓展康复范围,发挥院康复中心作为市级定点康复机构优势,不断向周边社区延伸、辐射,为社区困难家庭残疾儿童提供免费康复服务及康复指导,同时,为鼓励家庭收养轻残儿童,我院也将继续为其提供康复保障服务。五是加强社工服务,引入社会工作者依法依规参与儿童需求评估、安置计划制定、心理辅导、社会融入等工作,为儿童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南昌市社会福利院内设科室10个,包括办公室、社工科、财务科、总务科、权益保障科、医疗康复科、教育培训科、儿童科、青年科、老年科;共有编制124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24人,实有人数182人,其中:在职人数89人,退休93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社会福利院 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市社会福利院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市南昌市社会福利院收入预算总额为3363.17万元,比上年增加237.94万元,增长7.6%。主要原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63.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7.9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市社会福利院支出预算总额为3363.17万元,比上年增加237.94万元,增长7.6%,主要原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407.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1.0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204.3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93.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13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955.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3.1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75.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0.3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79.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9.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3.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2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879.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0.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7.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9.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3.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2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市社会福利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363.17万元,较上年增加237.94万元,增长7.6%,主要原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79.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9.65万元;住房保障和就业支出183.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28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407.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1.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04.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3.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13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955.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3.1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5.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0.3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2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绩效情况

1、特困人员救助项目:为全院特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丰富特困人员日常生活,开展优质高效的养治教康一体化服务,让他们都能享受到社会发展的优质成果。

1)项目概述:特困人员救助项目项目本单位是市民政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是接收社会上的特困老人和全市范围内及周边县区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幼儿。我院为这些特困人员提供供养服务,院内服务对象日常生活开支由财政全额兜底。特困人员救助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院内特困人员日常生活费用,包括伙食、服装被褥、生活用品等购置及教育、医疗、康复费,保障服务对象日常各方面物质所需,为他们提供集养、治、教、康于一体的全方位服务,提升院内整体服务能力。

2)立项依据

《关于提高我市城乡困难群众保障标准的通知》(洪民字〔2021〕21号)。

3)实施主体:南昌市社会福利院

4)实施周期:2023年全年

5)年度预算安排:238.72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保障特困人员数量465人

质量指标:受助人员生活质量达标率100%

时效指标:特困人员及时救助小于等于24小时

成本指标:特困人员每月生活成本标准1820元/月

社会效益指标:营造关心、理解、支持特困人员的和谐氛围,提升院区整体服务能力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0%

2、聘用人员工资及人员经费项目:为院内招聘临时用工100人,解决院内人手不足的问题,招聘人员为院内人员提供养治教康一体化服务,优化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在专业的照护下,让院内特困人员感受到家的温暖。

1)项目概述:随着社会福利事业科学化、规范化的推进,院内服务对象对建立养治教康新环境要求的不断提升,为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人手不足的问题,我院启动聘用人员工资项目,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院内聘用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经费,并按劳动法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购买社保等,通过项目实施,充实院内服务力量,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添砖加瓦。

2)立项依据

《南昌市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计划外用工审批通知书》。

3)实施主体:南昌市社会福利院

4)实施周期:2023年全年

5)年度预算安排:38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招聘临时用工100人

质量指标:聘用人员年度考核达标率大于等于80%

时效指标:工资支付及时率于每月20日前及时发放

成本指标:成本控制率不超出预算成本

社会效益指标:解决院内人手不足问题,为院内服务对象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0%

3、妈妈、妈妈助理待遇项目:保障儿童村妈妈及妈妈助理的生活,提高工作效率,解决后顾之忧,更好的抚养教育孤儿,使村内孤儿健康成长

1)项目概述:主要用于发放在职及退休妈妈、妈妈助理工资,为在职妈妈、妈妈助理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费用,项目的实施提升了妈妈、妈妈助理工作效率,解决了后顾之忧,使之更好的抚养教育村内儿童,使村内儿童健康快乐的成长。

2)立项依据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抄告单》(洪府厅抄字[2020]388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南昌SOS儿童村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20]19号)。

3)实施主体:南昌市社会福利院

4)实施周期:2023年全年

5)年度预算安排:205.311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保障在职及退休妈妈、妈妈助理人数24人

质量指标:年底考核通过率100%、工资发放准确率100%

时效指标:工资及社保公积金发放缴纳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成本控制率不超出预算成本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妈妈、妈妈助理生活

满意度指标:妈妈、妈妈助理满意度大于等于95%

4、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待遇项目:发放儿童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每月按标准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保。

1)项目概述:主要用于保障儿童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基本生活,发放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及缴纳社保、公积金费用。项目的实施提升了村内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作效率,解决了后顾之忧,使之更好的教育管理村内儿童,使村内儿童健康快乐的成长。

2)立项依据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洪府办抄字[2021]480号)。

3)实施主体:南昌市社会福利院

4)实施周期:2023年全年

5)年度预算安排:9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招聘公益性岗位人数20人、全年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达240人次

质量指标:工资及社保发放准确率100%

时效指标:工资及社保发放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成本控制率不超出预算成本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权益

满意度指标:项目受益人及村内家庭满意度大于等于90%

5、孤儿生活保障金项目:用于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同时保障好孤儿所在家庭的日常开支,为儿童村孤儿成长提供必要的支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发展。

1)项目概述: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保障18周岁以下孤儿的基本生活,同时保障好孤儿所属家庭的日常开支,使得孤儿能顺利完成学业,健康快乐的成长。

2)立项依据

《关于提高我市城乡困难群众保障标准的通知》(洪民字〔2021〕21号)。

3)实施主体:南昌市社会福利院

4)实施周期:2023年全年

5)年度预算安排:41.616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人次达408人次

质量指标: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发放准确率100%

时效指标: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发放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成本控制率不超出预算成本

社会效益指标:孤儿生活保障政策知晓率大于等于85%

满意度指标:孤儿满意度大于等于95%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2.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上年减少1.8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公务接待活动减少。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六)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七)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八)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九)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除上述社会保障和就就业支出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南昌市社会福利院2023年单位预算

南昌市社会福利院2023年单位预算绩效目标表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