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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救助管理站2023年单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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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南昌市救助管理站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救助管理站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救助管理站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救助管理站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承担对全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寻亲和全市未成年人、长期滞留的受助人员及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三)协助做好综合治理及街面救助管理和打击解救工作;

(四)负责为因突发公共事件滞留南昌的生活无着人员提供临时性生活照料;

(五)负责各县(区)救助管理站的业务指导工作。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昌市救助管理站202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拟建设南昌市区域中心站,将加大寻亲力度,选优配强专业寻亲队伍,通过全国救助寻亲网、报纸、“今日头条”等渠道及时为长期滞留人员发布寻亲信息,并积极协调公安机关开展DNA比对和人脸识别;提升照料水平,从改善居住环境、提升用餐质量、发放生活必需品、开展心理辅导、提供医疗服务等方面着手,提质量、优服务,保障受助人员基本需求;积极开展接送返乡,在疫情防控工作和各项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开展护送返乡工作,让爱回家,将寻亲成功受助人员妥善送到家人身边;强化落户安置,目前,全市长期滞留人员剩余4人,我站将分批分次对其进行分类安置,最大程度堵住流浪人员外流关口,预防重复流浪乞讨现象的发生。

(二)持续做优未保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对我们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严格要求。对标新要求,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重点内容,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加大队伍建设力度,扎实做好全市范围12个社工站点工作,发挥社工专业力量,适时组织全市儿童督导员业务培训,指导各县区完成儿童主任全员培训,积极联合爱心组织和企业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形成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局面;加大关爱保护力度,结合“关爱工程三年行动计划”,为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开展全面排查、重点帮扶工作,并持续打造“你我相伴 筑梦成长”关爱品牌,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南昌市救助管理站内设科室6个,包括办公室、财务科、救助科、社工科、未保科、教育科。主要科室职责分别是:

(一)办公室

负责制定、修订各类工作和管理制度;负责党建、团建、工建和妇建及对内综合协调、对外沟通联络;承担各类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工作;负责公文的起草与处理;负责人事管理、年度考核及行政、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重大重点项目运行、年度采购及行政、后勤日常事务;负责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二)财务科

负责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负责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负责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负责单位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报废等工作;负责年度预算资金绩效的汇总和上报工作。

(三)未成年人保护科

承担全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维护其合法权益;负责为全市符合家暴庇护条件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庇护场所,并提供基本生活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对我站通过政府购买引进的社会组织就未成年人社会保险服务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救助科

负责救助对象的接待甄别、购票返乡、护送返乡、医疗救助、信息核实、寻亲等工作;负责救助对象物资发放与统计工作;负责定点医院受助人员费用的审核、结算及无名氏尸体的善后处理等工作;负责院内消杀工作;负责火车站救助咨询点相关工作。

(五)社会工作科

负责各县(区)救助管理站的业务指导工作;协助公安、城管等部门做好综合治理工作,配合公安、城管、卫生等相关部门做好街面救助管理和打击解救工作;负责为因突发公共事件滞留南昌的生活无着人员提供临时性生活照料;负责“夏季送清凉”、“冬季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六)教育管理科

负责为全市长期滞留的受助人员提供区域性站内照料服务;负责代养特殊对象的落户安置工作;负责救助对象档案管理工作及救助对象各类数据汇总填报工作;负责受助人员生活区管理服务、教育等工作。

南昌市救助管理站所属南昌市民政局二级预算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人数4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49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0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63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36人,包括行政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36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0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0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0人;离休人员小计0人;退休人员小计27人;遗属人数1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高等学校0人、中等专业学校0人,其他0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救助管理站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市救助管理站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市救助管理站收入预算总额为993.53万元,比上年增加171.82万元,增长20.9%。主要原因为社保基数调整。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3.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1.8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市救助管理站支出预算总额为993.53万元,比上年增加171.82万元,增长20.9%。主要原因为社保基数调整。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47.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1.8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27.9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8.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5万元;项目支出45.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45.5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行政单位离退休2.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9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83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852.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4.4万元;住房公积金61.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57万元;购房补贴11.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27.9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0.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8.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市救助管理站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93.53万元,较上年增加171.82万元,增长20.9%,主要原因为社保基数调整。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行政单位离退休2.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9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83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852.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4.4万元;住房公积金61.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57万元;购房补贴11.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4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47.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1.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27.9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8.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5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5.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5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118.01万元。较上年增加21.22万元,增长21.9%。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办公费、工会经费预算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22.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8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项目绩效情况

1、三无人员救助经费项目: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维护当地社会稳定。

1)项目概述:通过项目的实施,计划救助3200名流浪乞讨人员,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维护当地社会稳定。

2)立项依据:南昌市救助管理站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目是依据财政相关要求立项实施的,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符合救助站日常职责所需,本次项目资金由南昌市财政局下拨,文件依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第381号令)

3)实施主体:南昌市救助管理站

4)实施周期:2023.1.1-2023.12.31

5)年度预算安排:45.56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以下指标简要说明)

数量指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量(人次)=3200人次

质量指标:住处居住条件合格率≥95%

时效指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时率≥95%

成本指标:三无人员救助标准=142元/人

社会效益指标:应救尽救率≥95%

满意度指标:流浪乞讨人员满意度≥95%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2.8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5.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0万元,比上年减少2.6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

4.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23南昌市救助管理站预算公开表

2023年南昌市救助管理站预算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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