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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民政局公开遴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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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局系统政府采购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提升南昌市民政局系统政府采购招标工作效率,局机关和局属单位5000万元(不含)以内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和上级明确可自行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将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代理工作。

二、服务时限

代理服务合同签订后24个月内。

三、承接单位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一个月银行对本项目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份以来任意6个月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税务局开具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提供2021年1月份以来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代理机构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成立时间计算日期截至2022年8月23日)。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经营场所为同一地址的,投标人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代理机构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包括招标委托代理或同类表述。

(六)在南昌市内具备独立固定办公场所(专用开标室、评标室、监控室等)、代理采购业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及其他办公条件。其中,开评标场所要具备完善的远程监控设备、信号屏蔽阻绝、音视频资料录制以及档案管理配套设施设备(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相关场所及设施设备照片。其中,房屋产权应在公司、公司法人或股东名下,如不是须详细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资料;租赁场所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2021年至少缴纳半年房租的银行汇款单等证明,挂靠或合作的单位均无效)。

(七)近3年内(2020年、2021年、2022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重大违法行为而受到国家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

(八)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满足: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非法案件当事人;2.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九)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提供相应承诺书。

四、遴选程序

采取公开报名、公平竞争、择优选用的方式,从符合条件的报名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承接。

(一)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9月2日17:00前,代理机构根据本公告有关承接单位应具备条件,认为符合承接主体条件的可向市民政局提出书面承接申请,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具体包括: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公司法定代表人报名携带身份证,授权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记信息截图。

4.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承诺书(加盖公章)。

5.遴选投标材料(按评分办法)。

(二)评审。按得分由高到低选取,采用综合评分法(由价格、技术、商务三部分组成,总分100分)进行评比。评标委员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评议。每个评委独立评分,所有评委评分的商务、技术算数平均值,加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计算得分,即为每个投标人的最终综合得分。所有评委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时,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选取;得分且报价相同并列的,抽签决定最终中选者6家。评分办法详见《附件》

(三)公示。市民政局对选择的承接主体通过南昌民政网或南昌民政发布(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书面向市民政局提出异议,异议人应当实名,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市民政局负责异议的调查核实,并将结果对外公告。

(四)签订协议。市民政局与承接主体签订承接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及取消承接资格的条件等内容。

五、联系方式

书面申请材料请密封递交至南昌市民政局办公室(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大厦A座四楼417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书面申请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采购人:南昌市民政局

联系人:魏 纬

联系电话:0791-83986710

附件:

评分办法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审内容及标准

备注

30分

价格标经评审满足本文件要求且在预算范围内的申请人的报价中,最低价格为评标基准价格,得满分;其他申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取小数点后两位)。

6分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由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综合评审,得分共分为三个档次,一档得6分,二档得3分,三档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6分

招标代理工作的时限保证措施由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招标代理工作的时限保证措施综合评审,得分共分为三个档次,一档得6分,二档得3分,三档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6分

招标代理工作流程及工作要点。由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招标代理工作流程及工作要点综合评审,得分共分为三个档次,一档得6分,二档得3分,三档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6分

廉洁从业及保密措施。由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廉洁从业及保密措施综合评审,得分共分为三个档次,一档得6分,二档得3分,三档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6分

服务承诺。承诺服务内容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有其他服务承诺,由评审小组综合评审,得分共分为三个档次,一档得6分,二档得3分,三档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15分

企业业绩。申请人2021年1月1日以来代理过政府采购项目代理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多得15分。 (需提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或代理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0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021年1月1日以来代理过政府采购项目代理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本项满分10分 (需提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或代理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中标通知书或代理合同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名称)。

15分

项目组人员。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具有3年及以上从业时间的,每提供1人得5分,最多得15分(提供近5年在招标代理机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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