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薇代表:
关于您提出的“关于推进‘造血式’赋能,构建南昌市残疾人就业长效体系的建议”已收悉,结合我部门工作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是落实补贴提标增效,足额精准兜底保障。我局严格按照《南昌市民政局 南昌市财政局 南昌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规定,持续优化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标准,联合市财政局出台相关政策,将城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城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统一提高10元,目前补贴标准均达到每人每月110元,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兜底保障水平。严格规范补贴审核、审批、发放全流程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发尽发、足额及时。今年以来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4053万元,保障困难残疾人34220人、重度残疾人43238人,切实减轻残疾人群体生活负担,有效缓解残疾人就业创业后顾之忧。
二是健全动态比对机制,提升补贴发放精准度。建立两项补贴信息动态复核机制,坚持每月将残疾人两项补贴数据与殡葬火化数据开展比对,及时清退死亡人员补贴资格;每季度与孤儿、特困、低保退出数据开展比对,精准核实保障对象身份变动;每半年与人社部门工伤保险数据开展比对,精准甄别残疾人就业、待遇享受情况。通过常态化动态复核、多部门数据交叉比对,持续优化保障台账,有效提升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精准性、规范性,实现残疾人保障动态精准管理,为残疾人稳定就业提供精准兜底支撑。
三是完善康复服务保障,赋能残疾人社会融入。聚焦残疾人群体多元化需求,持续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与兜底保障协同机制,助力残疾人提升身心状态、适配就业生活。我局深化部门协同,联合市卫健委、市残联出台《南昌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转介管理实施方案》,建立“数据共享、绿色就医、资源下沉”工作机制,打通残疾人治疗、康复、社会融入衔接堵点。同时健全常态化监管与规范运营体系,通过日常督导、季度评估、问题整改的闭环管理,规范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标准,依托专业化、普惠化社区康复服务,帮助残疾人群体改善身心状态、提升社会参与能力,为残疾人参与就业、自主创业创造良好基础条件。
四是强化社会救助兜底,畅通就业政策衔接渠道。针对社会救助与残疾人帮扶政策标准、认定条件、帮扶方式存在差异的问题,我局精准施策、分类保障,打通政策衔接堵点。一方面,放宽残疾人低保准入,对低收入、支出型贫困家庭重残人员,以及靠家庭供养、无法单独立户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可按“单人户”纳入低保。目前,我市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1040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1035元、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每人每月1352元,全面兜牢残疾人基本生活底线。另一方面,落实低保渐退政策,对就业后家庭收入超标的低保残疾人,设置三年待遇渐退期,核算家庭收入时可扣减合理就业成本。有效打消残疾人“就业失保”顾虑,激发自主就业意愿,实现救助兜底与就业增收的良性互动。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以及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6年6月29日
